舊金山州立大學(美國)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舊金山州立大學: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中原列載參考:交換期間須於中原大學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及學生平安保險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姊妹校學費(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溪口分校及夏威夷大學希羅校區為自費交換專案除外);住宿費、生活費、機票、簽證及海外保險由學生自理。 依《中原大學學生赴境外研修要點》第 6 條,赴姊妹校交換學生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2 門課程或相當於中原大學 6 學分,學分上限為 22 學分(經本系及雙主修/輔系主任核准者得至 25 學分);所修學分須經所屬學系及教務處審查通過始得抵免,惟不得抵免本系畢業專題及通識向度課程。 可同時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或《中原大學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習助學辦法》校內助學金(依外語成績、學業表現與出國地區核給;領取校內助學金者每學期須修讀至少 6 學分且返國後不得辦理休退學)。
- 逢甲列載參考:出國研修期間須於逢甲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本校在學學籍;屬「學費互免(全免)」交換計畫者免繳姊妹校學費,屬「部分減免」或「自費研修/雙聯」者依兩校協議繳納姊妹校規定費用。 取得姊妹校入學許可後 2 週內須繳交保證金:獲獎助學金或學費互免交換生繳交新臺幣 10,000 元,自費交換生繳交新臺幣 5,000 元。返國後修課及格率達 1/2 以上、1 個月內繳交 2,000 字以上研習報告書,且學費互免/獲獎生完成每學期 50 小時志工服務(兩學期 100 小時)後無息退還。 境外最低修課學分規定:學士班非應屆畢業學生每學期至少修讀 12 學分、學士班應屆畢業學生至少 9 學分、碩博士班至少 3 學分(特殊情況經系/學程主任核可並報教務處備查者例外);獲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獎學金者須修讀至少 4 學分與本科系相關之專業課程。
- 北商大列載參考:北商大在學註冊與合作姊妹校學費待遇(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申請交換生及雙聯學位生作業要點》第九點):出國研修期間應保有北商大在學身分並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交換生依雙方協議免繳該交換學校學費。本合作校待遇:在學期間保有北商大學籍並依雙聯學位協議繳交雙方學雜費(可同時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雙聯獎學金,最高補助 30 萬元)。 北商大三大出國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每年 11/01–11/30 於交換生線上平台同步申請,限 11 月梯次非大陸港澳交換生及前一學期平均 80 分以上雙聯生,名額以當年度出國交換人數 1/2 為原則、全校上限 30 名,每名獎助新臺幣 5萬–30萬元,雙聯生以同地區交換生額度 2 倍為原則);(2)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115.07.23 修正要點,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弱勢助學計畫及父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優秀學生來回經濟艙機票、學費及生活費,第1次甄選至 2 月 28 日截止);(3)《王春滿清寒短期研修交流助學金》(115.05.26 通過,每人補助新臺幣 25,000 元:出發前發給 20,000 元、返國後繳交 3 分鐘影片發給 5,000 元,隨到隨審)。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