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英格蘭大學(英國)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西英格蘭大學: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臺師大列載參考:交換期間須於臺師大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姊妹校學費(其他個人住宿、生活、書籍、簽證、機票與保險費用由學生自理)。 校內初選報名費為新臺幣 500 元(超商繳費加蓋當日章或線上信用卡繳費截圖上傳,繳納後不予退還);分發錄取並完成線上報到(上傳本人及家長簽署之「錄取資格確認書」)後,若無不可抗力情事而放棄交換資格者,須繳納行政作業費新臺幣 5,000 元(匯入校務發展基金),且不得再參加校級交換生甄選。 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境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出國修課每學期至少應修習 2 科或 6 學分(姊妹校規定更高者從其規定),歐洲 ECTS 原則以 2 ECTS 等同 1 學分,採認上限為畢業最低總學分數三分之一。
- 北科大列載參考:須在北科維持註冊並繳學雜費;接待校是否另收學費依協議和計畫,不能一律宣稱免學費。
- 彰師大列載參考:彰師大在學註冊、公費/自費交換與雙聯學雜費規定: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及《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注意事項》規定,交換生於出國交換期間仍須於彰師大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休學生、延畢生不得申請;惟已修滿畢業應修科目學分、專為出國交換經核准延畢以 1 年為限者不在此限)。公費交換生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自費交換生及跨國雙聯學位生則須依兩校協議向接待校繳交學雜費。 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補助與返國義務(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補助作業準則》):(1)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彰師大在學生,赴國外非大陸及港澳之大專校院修讀學分 1 學期或 1 學年,歷年學業總平均達 GPA 2.5 以上或全班排名前 50%(約 70 分以上),且具 2 年內有效外語檢定證明(英語系國家基準:TOEFL iBT 61 / IELTS 5.5[學術組]/ TOEIC 670[不採計校園考]/ GEPT 中高級);(2)學海惜珠另須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核定資格;(3)補助撥付與返國義務:出國前簽訂行政契約書先核發 80% 補助款,返國抵臺(桃園機場入境)後 14 日內須完成返國報到、繳交 2,500 字以內《交換心得報告》(含照片 5–6 張,Word 檔與 PDF 檔)及留學報告表,並須履行 8 小時返國經驗分享或國際處活動志工義務,始得請領 20% 尾款。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