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校外國大學整合專頁 · 泰國(/partners/thailand/chiang-mai-rajabhat-university)
清邁皇家大學(Chiang Mai Rajabhat University) 交換門檻、跨校名額與生活費指南
打破單一大學冷門校「0 篇心得」的資訊孤島!目前全台支援的 60 所大學中,共有
3 所台灣的大學與「清邁皇家大學」締約。
上半部可切換你的母校查看當期名額、語檢門檻與校內截止日;下半部聚合全台跨校生活費、住宿、修課方向與公開經驗摘要。 · 外國大學官方網站 ↗
點擊下方母校標籤亦可直接切換:
- 當期名額與開放狀態
- 此母校當期公開名單未列載這間外國大學(可參考下方其他締約大學方案與跨校經驗)
- 語言檢定門檻
- 無(此母校未列載此合作校)
- 申請資格與可申請學制/學院
-
請先確認母校是否有院系級交換或短期訪問計畫
- 母校校內線上報名截止日
-
2027–2028 日語組第二次聯合甄選已於 2026/09/30 12:00 截止;11/06 說明會報名額滿可候補(enroll.tku.edu.tw/course.aspx?cid=auix1106),僅為說明會活動名額,不是交換名額額滿;本輪所查列表未取得2027–2028英歐語組與赴大陸/港澳交換新版簡章,不推論官方尚未發布
母校國際處官方來源 ↗
· 最後查核:2026-10-27
- 母校紙本繳件截止日/送件規定
- 申請表本人與系主任簽名後,連同文件依各系所指定期限送系所,經系所/學院初審再送國際處。更正公告的09/30中午是線上申請期限;本輪未核實各系紙本或系所送國際處的新截止,不能直接沿用線上時刻。
- 母校讀書計畫字數/頁數上限
- 申請表、成績單、語言證明、推薦函、中日文自傳與研習計畫、切結書及其他證明,以 A4單面列印全部文件合計不超過16頁;不是研習計畫單篇16頁上限
💡 免費查門檻,登入保存你的跨校申請資產
瀏覽各母校門檻與全台跨校情報完全免費免登入;登入後可跨裝置保存比較清單與讀書計畫草稿。
行動 4 · 疊加網路效應(先靠單人工具留存 → 滿 30 份計畫點燃站內匿名搓湯圓)
淡江 × 清邁皇家大學:站內志願熱度與單人備審工具
【防冷啟動保護機制】當單一母校當季累積申請計畫未滿 30 份時,系統絕不顯示「目前 0 人填志願」或個位數冷清統計,優先提供單人使用即具完整價值的三大工具(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讀書計畫工作台);當母校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後,自動解鎖「站內志願熱度(匿名搓湯圓)」,滿 50 份啟動最後一週病毒式轉發模式。
🛠️ 淡江 目前處於「單人工具高效準備期」——先用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與讀書計畫工作台完成備審!
為避免冷啟動尷尬,UniWay 在單校當季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前,不顯示低樣本志願人數。目前 淡江 已累積 17 份申請計畫(再 13 份即自動點燃「站內志願熱度 · 匿名搓湯圓」)。現在把目標姊妹校加入你的申請計畫,即可率先卡位並加速解鎖同校志願雷達!
1. 跨校生活費參考(結構化整理+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清邁皇家大學(泰國)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清邁皇家大學: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高師大列載參考:高師大在學註冊與學雜費規定(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則》第14條及《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學生出國期間須辦理本校註冊。(1)學士班學生:若外國學校免收學費,須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若外國學校收取學費,僅須繳交本校雜費;(2)碩、博士班學生:繳交本校學雜費基數。姊妹校待遇:依兩校學術交流協議及當期招生簡章辦理。
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與核銷義務(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審查要點》及《高雄師大出國學生注意事項》):(1)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設有戶籍之高師大在學生,赴國外非大陸及港澳之姊妹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為全班前 50%、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具 2 年內有效外語檢定證明(達 CEFR B1 及接待校標準;在職專班生、僑生及外國生不得申請獎助);(2)評分比重:語言能力 40%+研修計畫 30%+在校成績 20%+其他輔助審查文件 10%;(3)撥款與核銷:交換 1 學期分兩期撥付(出國前簽妥行政契約書撥付 80%,返國並於計畫結束 14 天內上傳心得至教育部學海網站後撥付 20% 尾款;交換 1 學年分三期撥付),返國核銷機票須檢附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買受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統編:76014004)、登機證正本、電子機票及交換校正式成績單。
- 靜宜列載參考:靜宜在學學雜費規定與合作校待遇:依《靜宜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在學期間(含延畢生申請互惠交換)出國研讀須繳交靜宜大學全額學費、免繳雜費(修讀雙聯學制者須繳全額學雜費)。本合作校待遇:互惠免學費交換生:出國期間須繳交靜宜大學全額學費(免繳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靜宜四大出國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與《學海惜珠》獎學金(每年分 2 次甄選:第1次 12 月至翌年 3 月初、第2次至 9 月初;須具中華民國國籍、班排前 50%[飛颺]或持低收/中低收入證明[惜珠]、外語達 CEFR B1+,且交換期間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或靜宜校內其他出國獎學金);(2)《靜宜大學 E.A.G.L.E. 築夢基金》(每學期開放申請:上學期 10 月中截止、下學期 3 月下旬截止,補助大學部在學學生赴境外研修,亞洲地區每人上限 NT$ 20,000、非亞洲地區每人上限 NT$ 30,000);(3)《靜宜大學學生出國研修獎助學金辦法》(海外移地教學亞洲上限 2 萬/非亞 3 萬;系級國際教育計畫亞洲上限 1 萬/非亞 2 萬);(4)德國巴登符騰堡州獎學金(Baden-Württemberg Stipendium)、歐盟 Erasmus+ 獎學金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
- 中教大列載參考: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雜費規定與姊妹校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及當期《赴國外姐妹校交換學習甄選簡章》,交換期間學生仍須於本校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與往返機票自理)。本合作校待遇:交換期間仍須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及往返機票由交換生自理;錄取後須繳交 NT$5,000 保證金,於出發一星期前全額歸還)。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五大出國研修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補助赴非大陸港澳地區姊妹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之優秀學生,含教育部補助款與本校配合款);(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專案補助來回機票與國外生活費);(3)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實習計畫;(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獎勵學生赴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要點》校內獎助學金(大學部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達全班前 20% 且操行 80 分以上無懲戒紀錄、研究所學業平均 80 分以上,且外語達 TOEFL iBT 57/IELTS 5.0/JLPT N2/TOPIK 3 級以上者得申請);(5)歐盟《Erasmus+ Program》跨國交流獎助(適用西班牙巴利亞多利德大學、奧地利福拉爾貝格教育大學、羅馬尼亞阿爾巴尤利亞「1918年12月1日」大學)。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2. 住宿資訊與宿舍申請提醒
清邁皇家大學 住宿資料與待確認項目
清邁皇家大學:以下最多列出三所母校的住宿欄原有紀錄作為查詢線索,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規定;不代表住宿保證或完整申請程序。
- 本校當期住宿申請資格、宿位保證、費用與截止日尚未完成核實;母校提名不能作為住宿已獲核配的證據。
- 高師大列載參考:獲高師大國際事務處提名後,可依 清邁皇家大學 交換生入學指引申請校內學生宿舍或校外國際學生公寓(費用與住宿說明:依兩校學術交流協議及當期招生簡章辦理;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正式締約姊妹校(締約年份:2017),當期是否開放交換名額依國際事務處最新公告為準。)
- 靜宜列載參考:獲靜宜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411遊留學中心)推薦提名後,可依 清邁皇家大學 國際處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國際學舍(學費與食宿待遇:互惠免學費交換生:出國期間須繳交靜宜大學全額學費(免繳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 中教大列載參考:獲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清邁皇家大學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交換期間仍須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及往返機票由交換生自理;錄取後須繳交 NT$5,000 保證金,於出發一星期前全額歸還))。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住宿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3. 學長姐曾修過的課程方向與選課限制
清邁皇家大學 母校表列學制、語言與選課條件參考
3 所母校有「清邁皇家大學」相關紀錄;此處僅展示部分母校欄位,完整條件請切換上方母校查看。各母校規則與適用年度可能不同,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課表、授課語言及選課資格。
- 母校表列學制參考(適用學期及身分待確認):高師大(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生)、靜宜(靜宜大學大學部大二(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大一新生可於大一下申請、大二上出國研修;延畢生得申請互惠交換學生))、中教大(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大學部修業滿一年以上(大二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應屆畢業生須經系所主管同意並符合延畢規定;陸生、僑生、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原居住國;領取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
- 母校表列學院/系所參考(不等於接待校當期可選課程):高師大:不限學院(教育學院、文學院、理學院、科技學院、藝術學院等全校各系所符合姊妹校開設專業與語檢條件之在學生皆可申請;甄選單位:國際事務處);靜宜:外語暨人文創意學院、社會科學院、理學院、管理學院、資訊學院、國際學院(全校六大學院);中教大:不限學院(教育學院、人文學院、理學院、管理學院在學學生均得依姊妹校對應專業科系申請;依兩校學術交流與交換學生協議辦理)。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領域:不限學院(教育學院、文學院、理學院、科技學院、藝術學院等全校各系所符合姊妹校開設專業與語檢條件之在學生皆可申請;甄選單位:國際事務處)。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要點》及《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要點》規定:在學期間出國選修課程至多二次,合計以不超過一學年為限,抵免學分數以不超過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四分之一為原則(雙聯學制不超過三分之二);學分換算基準(第9點):授課滿 18 小時為 1 學分、美制 1 學分 = 本校 1 學分、歐洲 ECTS 2 學分 = 本校 1 學分、英國 CATS 4 學分 = 本校 1 學分、日/韓/大陸 1 學分 = 本校 1 學分。學生應於返國 30 日內檢附預備選修課程表及正式成績單正本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學分採認。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學院:外語暨人文創意學院、社會科學院、理學院、管理學院、資訊學院、國際學院(全校六大學院)(靜宜大學大學部大二(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大一新生可於大一下申請、大二上出國研修;延畢生得申請互惠交換學生))。依《靜宜大學學生出國研修辦法》、《靜宜大學遴選交換學生作業要點》、《靜宜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靜宜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及《靜宜大學出國交換學生學分換算準則》規定:(1)大一新生可於大一下學期提出申請、大二上學期開始出國研修;出國期間以一學期或一學年為原則(雙聯學制大三生得出國兩年,累計不超過兩年);(2)在學期間(含延畢生申請互惠交換)出國研讀須維持靜宜在學學籍並繳交靜宜全額學費、免繳雜費(修讀雙聯學制者須繳交靜宜全額學雜費;參加 ISEP-Exchange 者於靜宜繳交全額學費、雙人雅房住宿費與伙食費基準每學期約 NT$ 51,000,免繳海外接待大學學費與食宿費);(3)出國研修期間每學期至少應修習相當於靜宜 6 學分或至少 2 門科目;返國後須於次一學期開學 2 個月內檢附國外成績單正本及課程大綱辦理學分抵免,且強制規定「至少須抵免一科(至少 1 學分)」!學分換算準則:美制/日制/陸制與靜宜相同(1:1),歐洲 ECTS 學分除以 2(ECTS ÷ 2 = 靜宜學分),英國 CATS 學分除以 4(CATS ÷ 4 = 靜宜學分),或實際授課滿 18 小時折算 1 學分;(4)返國後兩個月內須至 e校園服務網上傳 1,500–2,000 字出國交換學生報告書、6 張照片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始完成結案。
- 跨校語檢與授課門檻參考:高師大(依姊妹校規定及高師大出國研修外語基準(TOEFL iBT 47 / IELTS 4.0 / GEPT 中級或該國語言檢定初級以上));靜宜(英語檢定達 CEFR B1–B2(TOEFL iBT 61–79 / TOEFL ITP 500–550 / IELTS 5.5–6.0 / TOEIC 650–785)以上,或符合接待校授課語言門檻);中教大(大學部須達 TOEFL iBT 61(ITP 500)或 IELTS 5.5 以上(《獎勵學生赴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要點》為 TOEFL iBT 57 或 IELTS 5.0,甄選簡章亦採認相當 CEFR B1/B2 之 TOEIC 550–785 分以上檢定,不含全民英檢 GEPT);碩博士班須達 TOEFL iBT 87(ITP 550)或 IELTS 6.0 以上)。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選課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4. 跨校公開經驗結構化重點摘要(附原文連結,絕不轉載全文)
尚未收錄可對應本校的資料。
5. 全台有哪些大學跟「清邁皇家大學」締約(共 3 校門檻對照)
| 台灣締約母校 |
當期資料狀態 |
當期名額摘要 |
語言門檻摘要 |
可申請學制 |
官方依據與母校專頁 |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 歷史/參考資料 | [116 國際正式締約合作姊妹校(依國際事務處當期甄選簡章公告名額辦理)] 依當期姊妹校交換簡章核定名額 | 依姊妹校規定及高師大出國研修外語基準(TOEFL iBT 47 / IELTS 4.0 / GEPT 中級或該國語言檢定初級以上) | 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生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 靜宜大學 | 當期名單列載(請確認母校受理時窗) | [116 115-2(2027春季班:8月/9月/10月三梯次校內初審)&116-1(2027秋季班:2月/3月/4月三梯次校內初審)出國研修暨雙聯學位甄選] 115-2(2027春季班)開放名額:3 名(依411遊留學中心各梯次初審甄選分發) | 英語檢定達 CEFR B1–B2(TOEFL iBT 61–79 / TOEFL ITP 500–550 / IELTS 5.5–6.0 / TOEIC 650–785)以上,或符合接待校授課語言門檻 | 靜宜大學大學部大二(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大一新生可於大一下申請、大二上出國研修;延畢生得申請互惠交換學生)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歷史/參考資料 | [116 116學年度第1、2學期赴國外姐妹校交換學習甄選(11/06截止)暨春季補甄選(04/08截止)] 本學期列為締約學術交流姊妹校參考名冊(實際開放交換名額依國際事務處每學期公告之《選送赴國外交換生學校一覽表》為準) | 大學部須達 TOEFL iBT 61(ITP 500)或 IELTS 5.5 以上(《獎勵學生赴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要點》為 TOEFL iBT 57 或 IELTS 5.0,甄選簡章亦採認相當 CEFR B1/B2 之 TOEIC 550–785 分以上檢定,不含全民英檢 GEPT);碩博士班須達 TOEFL iBT 87(ITP 550)或 IELTS 6.0 以上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大學部修業滿一年以上(大二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應屆畢業生須經系所主管同意並符合延畢規定;陸生、僑生、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原居住國;領取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高師大高師大交換生 A 同學115-1(2026 秋季班)
主修/學院:商管與社會科學領域
#合租找房#選課討論#簽證與保險互助
已獲母校提名赴「清邁皇家大學」交換,單一母校名額較少,希望在跨校專頁認識同屆去泰國的台灣同學一起找住宿與核對簽證!
靜宜靜宜交換生 B 同學115-2(2027 春季班)
主修/學院:理工與資訊領域
#同班機/接機#選課討論
預計修習「清邁皇家大學」英語授課課程,歡迎全台各締約大學本屆錄取生一起連線討論行前準備與抵免經驗。
查看泰國全部跨校合作大學 ·
返回跨校外國大學總覽 ·
依台灣母校瀏覽交換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