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科技大學(韓國)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首爾科技大學: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臺師大列載參考:交換期間須於臺師大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姊妹校學費(其他個人住宿、生活、書籍、簽證、機票與保險費用由學生自理)。 校內初選報名費為新臺幣 500 元(超商繳費加蓋當日章或線上信用卡繳費截圖上傳,繳納後不予退還);分發錄取並完成線上報到(上傳本人及家長簽署之「錄取資格確認書」)後,若無不可抗力情事而放棄交換資格者,須繳納行政作業費新臺幣 5,000 元(匯入校務發展基金),且不得再參加校級交換生甄選。 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境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出國修課每學期至少應修習 2 科或 6 學分(姊妹校規定更高者從其規定),歐洲 ECTS 原則以 2 ECTS 等同 1 學分,採認上限為畢業最低總學分數三分之一。
- 臺科大列載參考:交換期間須於臺科大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姊妹校學費;個人住宿、生活、機票、簽證及海外保險費用由學生自理。 依《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選送優秀學生赴境外研習獎助辦法》,領取獎學金之交換生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3 門(含)以上該校專業科目並及格,自費交換生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2 門(含)以上專業科目並及格;返國後 1 個月內須上傳返國報告書及填寫線上問卷。 通過校內甄選取得推薦資格後,若無不可抗力因素放棄資格者,於次學期起不得再申請校內出國交換計畫及相關獎助學金。
- 中興列載參考:出國交換期間須完成國立中興大學註冊程序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惟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 UC Davis、聖地牙哥分校 UCSD、亞利桑那大學等標註「全自費 Fully self-funded」或「學分費計畫」之學校除外);往返機票、簽證、住宿、膳食及海外保險費由學生自理。 獎學金制度(每年 2–3 月與春季班交換同步開放線上申請):(1)教育部「學海飛颺」暨「國立中興大學選送學生赴海外研修獎學金」(歷年名次前 50% 或平均 80 分以上,校內經費亦涵蓋赴大陸及港澳地區);(2)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補助具低收、中低收、特境、身障、弱勢助學金資格學生赴非中港澳地區);(3)國立中興大學「希望之橋」獎學金(校內經費補助經濟或文化不利優秀學生,含原住民、家庭突遭變故、低收/中低收/弱勢助學金等,前一學期平均 60 分以上,涵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 境外修課與返國義務:每學期至少選修相當於興大 6 學分(修課時間 108 小時)之課程(獎學金受獎生須含至少 1 門與本系相關課程)。抵達接待校後須填寫抵達通知單;返國後 1 個月內須辦理學分抵免程序(不論是否採認學分皆須完成始得離校)、返國後 2 個月內(受獎生 2 週內)須繳交交換學生心得報告,且畢業前須參與國際處舉辦之分享活動至少 3 小時。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