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大陸地區)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湖南大學: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輔大列載參考:交換期間須於輔大辦理在學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學籍;接待姊妹校免收學費(標註「自費」之研修項目除外),學生自理食宿、機票、簽證與海外醫療/意外保險。 舊版母校頁面曾載錄取確認就讀時須繳交保證金 NT$10,000(大陸地區中語組原則免繳)及返國 1 個月內繳交 2,000 字心得與辦妥學分抵免後退還;116-1當期說明會簡報(file=1344)及申請表(file=1345)未重述此金額與程序,當期保證金金額、免繳資格與返國退費手續待正式通知確認。
- 東吳列載參考:參與東吳校級赴陸交換計畫,交換期間須繳交東吳大學日間部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大陸協議學校學費;個人機票、臺胞證簽註、書籍、住宿、伙食及大陸境內醫療保險費由學生自理。 獲本校推薦者須於結果公告後規定期限內(約 1 週內)繳交「東吳大學學生赴協議學校交換研習確認書」(含家長簽名)及保證金 NT$5,000;完成交換返臺後 1 個月內繳交 1,500–2,000 字心得報告並完成學分抵免(或申請不抵免)程序後無息退還。
- 中興列載參考:出國交換期間須完成國立中興大學註冊程序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惟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 UC Davis、聖地牙哥分校 UCSD、亞利桑那大學等標註「全自費 Fully self-funded」或「學分費計畫」之學校除外);往返機票、簽證、住宿、膳食及海外保險費由學生自理。 獎學金制度(每年 2–3 月與春季班交換同步開放線上申請):(1)教育部「學海飛颺」暨「國立中興大學選送學生赴海外研修獎學金」(歷年名次前 50% 或平均 80 分以上,校內經費亦涵蓋赴大陸及港澳地區);(2)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補助具低收、中低收、特境、身障、弱勢助學金資格學生赴非中港澳地區);(3)國立中興大學「希望之橋」獎學金(校內經費補助經濟或文化不利優秀學生,含原住民、家庭突遭變故、低收/中低收/弱勢助學金等,前一學期平均 60 分以上,涵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 境外修課與返國義務:每學期至少選修相當於興大 6 學分(修課時間 108 小時)之課程(獎學金受獎生須含至少 1 門與本系相關課程)。抵達接待校後須填寫抵達通知單;返國後 1 個月內須辦理學分抵免程序(不論是否採認學分皆須完成始得離校)、返國後 2 個月內(受獎生 2 週內)須繳交交換學生心得報告,且畢業前須參與國際處舉辦之分享活動至少 3 小時。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