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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校外國大學整合專頁 · 大陸地區(/partners/mainland-china/central-conservatory-of-music)

中央音樂學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交換門檻、跨校名額與生活費指南

打破單一大學冷門校「0 篇心得」的資訊孤島!目前全台支援的 60 所大學中,共有 4 所台灣的大學與「中央音樂學院」締約。 上半部可切換你的母校查看當期名額、語檢門檻與校內截止日;下半部聚合全台跨校生活費、住宿、修課方向與公開經驗摘要。 · 外國大學官方網站 ↗

上半部 · 母校規則層

切換你的母校:查看對「中央音樂學院」的當期名額、語檢門檻與校內截止日

點擊下方母校標籤亦可直接切換:
國立中央大學 此母校目前未列載此合作校
當期名額與開放狀態
此母校當期公開名單未列載這間外國大學(可參考下方其他締約大學方案與跨校經驗)
語言檢定門檻
無(此母校未列載此合作校)
申請資格與可申請學制/學院
請先確認母校是否有院系級交換或短期訪問計畫
母校校內線上報名截止日
依 2026-09-05 簡章第 2 頁:2026/11/16 09:00 至 12/04 12:00(中午)於新版系統完成線上報名;官網已更新 2026/10/22 姐妹校列表(116exchangeschoollist-1022.pdf,較 10/13 版移除 EDHEC 後共 214 列;青年圓夢成果展非交換甄選變更)
母校國際處官方來源 ↗ · 最後查核:2026-10-27
母校紙本繳件截止日/送件規定
學生須於 2026/12/11(五)17:00 前將完成簽核的紙本申請資料繳交至所屬系所辦公室;系所彙整後於 2026/12/18(五)17:00 前送達國際處
母校讀書計畫字數/頁數上限
本梯次簡章的校內繳件清單未列讀書計畫或自傳;如系所或合作校另有要求,須依其規定準備。返校心得另要求至少 800–1500 字與至少 4 張照片,不能當作申請時的讀書計畫規格。
💡 免費查門檻,登入保存你的跨校申請資產

瀏覽各母校門檻與全台跨校情報完全免費免登入;登入後可跨裝置保存比較清單與讀書計畫草稿。

行動 4 · 疊加網路效應(先靠單人工具留存 → 滿 30 份計畫點燃站內匿名搓湯圓)

中央 × 中央音樂學院:站內志願熱度與單人備審工具

【防冷啟動保護機制】當單一母校當季累積申請計畫未滿 30 份時,系統絕不顯示「目前 0 人填志願」或個位數冷清統計,優先提供單人使用即具完整價值的三大工具(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讀書計畫工作台);當母校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後,自動解鎖「站內志願熱度(匿名搓湯圓)」,滿 50 份啟動最後一週病毒式轉發模式。

初期(1~30 人)|單人工具價值優先(防冷啟動保護中)目前同校申請計畫:21 / 30 份(再 9 份解鎖匿名搓湯圓)

🛠️ 中央 目前處於「單人工具高效準備期」——先用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與讀書計畫工作台完成備審!

為避免冷啟動尷尬,UniWay 在單校當季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前,不顯示低樣本志願人數。目前 中央 已累積 21 份申請計畫(再 9 份即自動點燃「站內志願熱度 · 匿名搓湯圓」)。現在把目標姊妹校加入你的申請計畫,即可率先卡位並加速解鎖同校志願雷達!

下半部 · 全台跨校情報層(破除單校 0 篇心得孤島)

全台 4 所締約大學跨校情報聚合:生活費、住宿、課程方向與公開經驗摘要

即使你的母校歷年較少人去「中央音樂學院」,也能直接參考全台各締約大學的公開經驗摘要與官方實務資料。

1. 跨校生活費參考(結構化整理+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費用待核實本項內容尚待核實

中央音樂學院(大陸地區)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中央音樂學院: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實踐列載參考:實踐大學在學學雜費規定與姊妹校待遇:依《實踐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大專校院進修作業要點》,日間學士班及碩士班(含延修生)每學期收取實踐全額學雜費(進修學士班以 25 學分計收)。本合作校待遇:互惠交換生於實踐大學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交姊妹校學費(若同時設有雙聯學制或訪問計畫則依該計畫規定繳交姊妹校學雜費)。 實踐四大出國獎助學金體系:(1)《實踐大學 1-8 參加境外姊妹校優秀學生交換計畫獎學金》(於第一梯次送件時同步申請);(2)《實踐大學赴大陸姊妹校優秀學生交換計畫獎助學金》(交換結束繳交心得報告書後核發);(3)教育部《學海飛颺》與《學海惜珠》獎學金(具中華民國國籍、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全班前 30%、操行 80 分以上、外語達標,補助新臺幣 5 萬至 30 萬元);(4)《實踐大學學生赴境外研修獎勵辦法》(每人最高獎助新臺幣 70,000 元,不得與學海系列兼領)。
  • 北市大列載參考:臺北市立大學學雜費規定與姊妹校待遇:依《臺北市立大學學生赴外研修甄選暨獎補助要點》第十點及當期《赴外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簡章》,錄取學生出國前應依學則修課學分規定於本校完成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特殊情況須繳交姊妹校學費或符合學海惜珠資格未獲其他減免者,得以專簽陳請校長核可減免部份或全額學雜費)。本合作校待遇:錄取學生出國前應依學則修課學分規定於臺北市立大學完成註冊手續並繳交學雜費,免繳姊妹校學費(特殊情況須繳交姊妹校學費或符合學海惜珠資格未獲其他減免者,得以專簽陳校長核可減免部份或全額學雜費)。 臺北市立大學四大出國研修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補助赴非大陸港澳地區姊妹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之優秀學生,含本校最少 20% 配合款,參考標準一學年約 NT$150,000、一學期約 NT$75,000);(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補助來回機票與國外生活費);(3)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實習計畫;(4)《臺北市立大學返國生活獎補助》(未領取學海系列或外國政府獎學金且完成研修返國、繳交 1,500–2,000 字心得報告者,亞洲地區最高補助新台幣 15,000 元、非亞洲地區最高補助新台幣 30,000 元,依 A/B/C/D 類別與 CEFR B2/B1 等級共 8 級優先順序核給)。
  • 北藝大列載參考: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雜費規定與姊妹校待遇: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選送學生出國進修與交流甄選辦法》及《選送學生赴外交換行政契約書》,交換期間學生仍須於本校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本合作校待遇: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生活、簽證、保險與往返機票費自理)。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四大出國研修與創作獎助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依《學海飛颺暨學海惜珠補助甄選作業流程》,由各學院推薦每院至多 5 名並排序,經國際交流事務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核定補助);(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專案補助來回機票與國外生活費);(3)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藝術與文化機構實習計畫;(4)《Shared Campus 校園共享專案》跨文化合作課程(Transcultural Collaboration)、批判生態學(Critical Ecologies)及暑期學校(Summer Schools)定額機票與住宿獎助(與蘇黎世藝術大學 ZHdK、倫敦藝術大學 UAL、東京藝術大學、京都藝術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新加坡拉薩爾藝術學院合作)。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2. 住宿資訊與宿舍申請提醒

住宿待核實本項內容尚待核實

中央音樂學院 住宿資料與待確認項目

中央音樂學院:以下最多列出三所母校的住宿欄原有紀錄作為查詢線索,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規定;不代表住宿保證或完整申請程序。

  • 本校當期住宿申請資格、宿位保證、費用與截止日尚未完成核實;母校提名不能作為住宿已獲核配的證據。
  • 實踐列載參考:獲實踐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中央音樂學院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國際學舍(互惠交換生於實踐大學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交姊妹校學費(若同時設有雙聯學制或訪問計畫則依該計畫規定繳交姊妹校學雜費))。
  • 北市大列載參考:獲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北京中央音樂學院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錄取學生出國前應依學則修課學分規定於臺北市立大學完成註冊手續並繳交學雜費,免繳姊妹校學費(特殊情況須繳交姊妹校學費或符合學海惜珠資格未獲其他減免者,得以專簽陳校長核可減免部份或全額學雜費))。
  • 北藝大列載參考:獲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中央音樂學院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自行安排住宿(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生活、簽證、保險與往返機票費自理))。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住宿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3. 學長姐曾修過的課程方向與選課限制

母校表列參考,接待校待核實本項內容尚待核實

中央音樂學院 母校表列學制、語言與選課條件參考

4 所母校有「中央音樂學院」相關紀錄;此處僅展示部分母校欄位,完整條件請切換上方母校查看。各母校規則與適用年度可能不同,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課表、授課語言及選課資格。

  • 母校表列學制參考(適用學期及身分待確認):實踐(實踐大學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碩士班(含延修生)在籍學生(最快大一下學期申請、大二上學期赴姊妹校交換))、北市大(臺北市立大學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北藝大(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南藝大(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日間學制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七年一貫制學士班五年級以上,以及就讀一學期以上之碩、博士班在學學生(不含碩士班在職專班;轉學生須曾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並持有成績單))。
  • 母校表列學院/系所參考(不等於接待校當期可選課程):實踐:限民生學院音樂系(依實踐大學與 中央音樂學院 合作協議辦理);北市大:不限學院(教育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理學院、體育學院、市政管理學院在學學生均得依姊妹校對應專業科系申請;依兩校學術交流與交換學生協議辦理);北藝大:音樂學院(音樂學系、管絃與擊樂研究所、音樂學研究所、傳統音樂學系、國際跨域音樂學士學位學程)。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學院:限民生學院音樂系(依實踐大學與 中央音樂學院 合作協議辦理)(實踐大學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碩士班(含延修生)在籍學生(最快大一下學期申請、大二上學期赴姊妹校交換))。依《實踐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大專校院進修作業要點》、《實踐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及《交換學生修讀課程學分與成績轉換參照表》規定:(1)於實踐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之在籍學生得申請單學期交換或訪問計畫(大一下即可申請大二出國;延修生須經系主任及國際交流輔導教師同意;雙聯學制學士班須滿五學期、2+2 滿三學期、1+1 碩士滿一學期);(2)在學期間出國交換須維持實踐在學學籍:日間學士班及碩士班(含延修生)每學期繳交實踐全額學雜費,進修學士班每學期以 25 學分計收學分費;(3)出國交換修習學分轉換回實踐後,大學部每學期不得少於 9 學分、碩士班不得少於 6 學分;抵達姊妹校 2 週內須回傳《Learning Agreement》;學分換算比例:美/日/韓/陸/泰/越/印尼/新加坡 1:1、歐洲 ECTS 1.5 學分 = 實踐 1 學分(ECTS ÷ 1.5)、英國 5 Credits = 實踐 1 學分、澳洲 4 Credits = 實踐 1 學分、倫敦藝術大學與巴黎藝術學院 1:1;(4)返國後 2 週內須繳交 2,000 字《交換生心得報告書》(含至少 4 張 5cm×7cm 照片),並於返國後 2 個月內填妥《研修課程抵換表》(所有於姊妹校修習科目皆須填入並列入總平均,無權選擇性抵換)。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學院:不限學院(教育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理學院、體育學院、市政管理學院在學學生均得依姊妹校對應專業科系申請;依兩校學術交流與交換學生協議辦理)(臺北市立大學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依《臺北市立大學學生赴外研修甄選暨獎補助要點》、《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要點》及當期《赴外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簡章》規定:(1)申請人須為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士班(出國時須為大二以上)及碩博士班(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且無申誡以上處分及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或重大違法行為(須簽署《赴外交換學生行為確認聲明書》);(2)甄選依 A 類(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班排前 40%)、B 類(在學期間具專業學術著作、重要展演或全國/國際競賽獲獎)、C 類(其他符合外語門檻者)、D 類(同一學制第二次申請者)四類優先順序評選,書面審查占 40%、面試占 60%,志願表至多填報 5 所學校;(3)出國交換期間每學期至少應修習相當於本校 6 學分之課程(暑期至少 3 學分;歐洲 2 ECTS 折算本校 1 學分),累計採認學分上限為畢業應修總學分數之 1/4;(4)錄取學生返國後兩個月內須繳交 1,500–2,000 字研修心得報告及辦理學分抵免,並得依 8 級優先順序申請本校返國生活獎補助(亞洲地區最高 NT$15,000、非亞洲地區最高 NT$30,000)。
  • 跨校語檢與授課門檻參考:實踐(須符合中國大陸姊妹校規定(免外語檢定,依校內初選資料考核表評分));北市大(申請非華語國家須具備英語能力 CEFR B1(GEPT 中級/TOEIC 550/TOEFL iBT 42[新制 3 分]/TOEFL ITP 433/IELTS 4.0/Duolingo 60)或申請國語言 CEFR B1 以上檢定;華語國家免附外語檢定);北藝大(中文授課免附外語檢定(須檢附個人音樂演奏影音作品集))。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選課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4. 跨校公開經驗結構化重點摘要(附原文連結,絕不轉載全文)

尚未收錄可對應本校的資料。

5. 全台有哪些大學跟「中央音樂學院」締約(共 4 校門檻對照)

台灣締約母校 當期資料狀態 當期名額摘要 語言門檻摘要 可申請學制 官方依據與母校專頁
實踐大學當期名單列載(請確認母校受理時窗)[115 115-2(2027春季出國兩梯次:09/01–10/08、10/28–11/13)&116-1赴境外交換暨雙聯甄選] 2名(免繳姊妹校學費)須符合中國大陸姊妹校規定(免外語檢定,依校內初選資料考核表評分)實踐大學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碩士班(含延修生)在籍學生(最快大一下學期申請、大二上學期赴姊妹校交換)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臺北市立大學歷史/參考資料[116 116-1(2027秋季班:10/05–10/30 17:00 收件,12/31 公告錄取)&115-2(2027春季班:04/10–04/30 收件)] 本學期無開放校級交換名額(列為締約姊妹校參考名冊,實際名額依國際事務處每學期 4 月及 10 月最新甄選簡章公告為準)申請非華語國家須具備英語能力 CEFR B1(GEPT 中級/TOEIC 550/TOEFL iBT 42[新制 3 分]/TOEFL ITP 433/IELTS 4.0/Duolingo 60)或申請國語言 CEFR B1 以上檢定;華語國家免附外語檢定臺北市立大學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當期名單列載(請確認母校受理時窗)[116 116學年度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02/23學院薦送截止)] 每學期 2 名(音樂領域)中文授課免附外語檢定(須檢附個人音樂演奏影音作品集)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歷史/參考資料[115 國際事務處正式締約姊妹校(當期開放名額依國際處最新公告為準)] 依國際事務處當期公告名額辦理中文授課(免附外語檢定)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日間學制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七年一貫制學士班五年級以上,以及就讀一學期以上之碩、博士班在學學生(不含碩士班在職專班;轉學生須曾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並持有成績單)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放榜期網路效應 · 承接 Dcard 留學板放榜認親潮

6. 本屆「中央音樂學院」錄取生跨校連線(目前已報到 2 位 · 涵蓋 實踐、北市大)

單一母校去「中央音樂學院」往往只有 1~2 位名額;這裡把全台各締約大學本屆獲提名/錄取的交換生聚在一起,跨校找室友合租、湊同班機、核對大陸地區簽證與討論選課!

實踐實踐交換生 A 同學115-1(2026 秋季班)

主修/學院:商管與社會科學領域

#合租找房#選課討論#簽證與保險互助

已獲母校提名赴「中央音樂學院」交換,單一母校名額較少,希望在跨校專頁認識同屆去大陸地區的台灣同學一起找住宿與核對簽證!

北市大北市大交換生 B 同學115-2(2027 春季班)

主修/學院:理工與資訊領域

#同班機/接機#選課討論

預計修習「中央音樂學院」英語授課課程,歡迎全台各締約大學本屆錄取生一起連線討論行前準備與抵免經驗。

🙋 我也錄取/獲提名「中央音樂學院」!加入本屆跨校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