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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繩縣立藝術大學(Okinawa Prefectural University of Arts) 交換門檻、跨校名額與生活費指南
打破單一大學冷門校「0 篇心得」的資訊孤島!目前全台支援的 60 所大學中,共有
3 所台灣的大學與「沖繩縣立藝術大學」締約。
上半部可切換你的母校查看當期名額、語檢門檻與校內截止日;下半部聚合全台跨校生活費、住宿、修課方向與公開經驗摘要。 · 外國大學官方網站 ↗
點擊下方母校標籤亦可直接切換:
- 當期名額與開放狀態
- [116 國際事務處正式締約合作姊妹校(依當期短期交流營隊或交換簡章公告名額辦理)] 依當期短期交流營隊、院系級專案或交換簡章公告名額辦理
- 語言檢定門檻
- 日語組須具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 N1–N2(部分姊妹校接受 N3);英語授課學程(English-taught Program)須具 TOEFL iBT 61–79、IELTS 5.5–6.0 或 TOEIC 650–785 以上(依當期姊妹校申請條件一覽表規定)
- 申請資格與可申請學制/學院
-
開放對象: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理工學院、管理學院、花師教育學院、藝術學院、原住民民族學院、環境暨海洋學院、洄瀾學院(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位生(不含在職專班、國合會及其他專班生;申請時可為大一/碩一/博一,出國就讀時須為二年級以上))|前一學期或歷年平均 GPA 達 2.5(滿分 4.5,約百分制 70 分)以上;申請《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交換學生出國計畫作業辦法》出國交換獎助學金者,歷年平均 GPA 須達 3.3 以上且具外語檢定證明|日語組須具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 N1–N2(部分姊妹校接受 N3);英語授課學程(English-taught Program)須具 TOEFL iBT 61–79、IELTS 5.5–6.0 或 TOEIC 650–785 以上(依當期姊妹校申請條件一覽表規定)
學制: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位生(不含在職專班、國合會及其他專班生;申請時可為大一/碩一/博一,出國就讀時須為二年級以上)
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理工學院、管理學院、花師教育學院、藝術學院、原住民民族學院、環境暨海洋學院、洄瀾學院
- 母校校內線上報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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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事務處當期出國交換甄選簡章公告之線上報名截止時程辦理
母校國際處官方來源 ↗
· 最後查核:2026-10-28
- 母校紙本繳件截止日/送件規定
- 請依國立東華大學當期交換簡章確認是否須列印紙本申請表完成系所核章後送交國際處
- 母校讀書計畫字數/頁數上限
- 請依國立東華大學當期交換生甄選簡章規定準備中、外文讀書計畫與自傳(建議篇幅約 1–2 頁 A4)
💡 免費查門檻,登入保存你的跨校申請資產
瀏覽各母校門檻與全台跨校情報完全免費免登入;登入後可跨裝置保存比較清單與讀書計畫草稿。
行動 4 · 疊加網路效應(先靠單人工具留存 → 滿 30 份計畫點燃站內匿名搓湯圓)
東華 ×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站內志願熱度與單人備審工具
【防冷啟動保護機制】當單一母校當季累積申請計畫未滿 30 份時,系統絕不顯示「目前 0 人填志願」或個位數冷清統計,優先提供單人使用即具完整價值的三大工具(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讀書計畫工作台);當母校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後,自動解鎖「站內志願熱度(匿名搓湯圓)」,滿 50 份啟動最後一週病毒式轉發模式。
🛠️ 東華 目前處於「單人工具高效準備期」——先用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與讀書計畫工作台完成備審!
為避免冷啟動尷尬,UniWay 在單校當季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前,不顯示低樣本志願人數。目前 東華 已累積 15 份申請計畫(再 15 份即自動點燃「站內志願熱度 · 匿名搓湯圓」)。現在把目標姊妹校加入你的申請計畫,即可率先卡位並加速解鎖同校志願雷達!
1. 跨校生活費參考(結構化整理+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日本)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東華列載參考:東華在學註冊與合作姊妹校學費待遇:交換生於出國交換期間須在國立東華大學辦理註冊並繳交東華全額學雜費(不得辦理休學或畢業),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本合作校待遇:交換生於出國交換期間須在國立東華大學辦理註冊並繳交東華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符合資格者(歷年 GPA 3.3 以上且具外語檢定)可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校內《國際交換學生出國計畫作業辦法》獎助學金(依當年度經費核給新臺幣 1萬–15萬元)。
東華四大出國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選送優秀在學學生赴非大陸港澳之海外姊妹校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每名約補助新臺幣 5萬–15萬元);(2)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補助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之優秀學生出國交換機票與生活費);(3)校內《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交換學生出國計畫作業辦法》出國交換獎助學金(申請資格為歷年平均 GPA 達 3.3 以上且具外語檢定證明,依當年度預算核給新臺幣 1萬–15萬元不等);(4)「國際移動力先鋒計畫」專案獎學金(針對美國懷俄明大學、新墨西哥大學、東南密蘇里州立大學、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韋大學、德國錫根大學、曼海姆大學、西班牙巴塞隆納大學、日本北海道大學、東北大學、韓國中央大學等 10 所先鋒合作校提供免學費及高額獎助學金)。
- 北藝大列載參考: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雜費規定與姊妹校待遇: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選送學生出國進修與交流甄選辦法》及《選送學生赴外交換行政契約書》,交換期間學生仍須於本校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本合作校待遇: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生活、簽證、保險與往返機票費自理)。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四大出國研修與創作獎助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依《學海飛颺暨學海惜珠補助甄選作業流程》,由各學院推薦每院至多 5 名並排序,經國際交流事務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核定補助);(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專案補助來回機票與國外生活費);(3)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藝術與文化機構實習計畫;(4)《Shared Campus 校園共享專案》跨文化合作課程(Transcultural Collaboration)、批判生態學(Critical Ecologies)及暑期學校(Summer Schools)定額機票與住宿獎助(與蘇黎世藝術大學 ZHdK、倫敦藝術大學 UAL、東京藝術大學、京都藝術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新加坡拉薩爾藝術學院合作)。
- 臺藝大列載參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雜費與 5,000 元保證金規定: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交換學生甄選要點》,交換期間學生須於本校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錄取後 30 日內須繳交新臺幣 5,000 元保證金(中低收入戶持證明免繳),履行境外修課(至少 2 門或 6 學分且至少 1 門本系專業課程、通過 1/2 以上)與返國後 30 日內完成返校手續及 2,000 字心得報告後無息退還。本合作校待遇:出國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出國交換學生」身分就讀並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與往返機票等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五大出國研修、實習與國際展演競賽獎助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補助赴非大陸港澳地區合作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之來回機票與生活費);(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專案補助);(3)教育部《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藝術與文創機構實習獎助;(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補助教職員生參加國際教學展演競賽實施要點》與《國際移地交流合作補助要點》;(5)就學貸款海外研修配套(可下載《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證明信》申辦出國交換期間就學貸款)。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2. 住宿資訊與宿舍申請提醒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 住宿資料與待確認項目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以下最多列出三所母校的住宿欄原有紀錄作為查詢線索,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規定;不代表住宿保證或完整申請程序。
- 本校當期住宿申請資格、宿位保證、費用與截止日尚未完成核實;母校提名不能作為住宿已獲核配的證據。
- 東華列載參考:獲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事務處全球移動組提名錄取後,可依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 國際處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國際學舍(學費與獎補助待遇:交換生於出國交換期間須在國立東華大學辦理註冊並繳交東華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符合資格者(歷年 GPA 3.3 以上且具外語檢定)可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校內《國際交換學生出國計畫作業辦法》獎助學金(依當年度經費核給新臺幣 1萬–15萬元))
- 北藝大列載參考:獲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自行安排住宿(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生活、簽證、保險與往返機票費自理))。
- 臺藝大列載參考:獲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自行安排校外住宿(出國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出國交換學生」身分就讀並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與往返機票等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住宿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3. 學長姐曾修過的課程方向與選課限制
沖繩縣立藝術大學 母校表列學制、語言與選課條件參考
3 所母校有「沖繩縣立藝術大學」相關紀錄;此處僅展示部分母校欄位,完整條件請切換上方母校查看。各母校規則與適用年度可能不同,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課表、授課語言及選課資格。
- 母校表列學制參考(適用學期及身分待確認):東華(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位生(不含在職專班、國合會及其他專班生;申請時可為大一/碩一/博一,出國就讀時須為二年級以上))、北藝大(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臺藝大(學士班(大二以上)、碩士班、博士班)。
- 母校表列學院/系所參考(不等於接待校當期可選課程):東華: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理工學院、管理學院、花師教育學院、藝術學院、原住民民族學院、環境暨海洋學院、洄瀾學院;北藝大:美術學院、音樂學院(開放領域:美術、音樂、傳統音樂);臺藝大:美術學院、設計學院、傳播學院、表演藝術學院、人文學院。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理工學院、管理學院、花師教育學院、藝術學院、原住民民族學院、環境暨海洋學院、洄瀾學院(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位生(不含在職專班、國合會及其他專班生;申請時可為大一/碩一/博一,出國就讀時須為二年級以上))。依《國立東華大學2027年第一次國際交換學生甄選簡章》、《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交換學生出國計畫作業辦法》(110.12.22 修正通過)與《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規定:(1)申請資格為具東華學籍之在學學位生(不含在職專班、國合會及其他專班生),出國就讀時須為二年級(含)以上(大一、碩一、博一新生得於一年級申請、二年級出國),前一學期或歷年平均 GPA 達 2.5(滿分 4.5,約 70 分)以上;每位學生最少選填 2 個、最多 6 個志願,首次申請者優先分發;(2)校內書面審查總成績=學業表現(歷年成績+語言能力)20%+任務企劃書 35%+讀書計畫 35%+資料加分 10%,具國際處接待義工證明加總分 1 分、修畢全球研究與國際事務學程加總分 1 分;總分相同時依序比較前一學期 GPA、前一學期操行成績;(3)出國交換期間須於東華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每學期至少修讀 2 門課(含 1 門專業課程、1 門非專業課程)且成績及格;學分換算原則為歐洲 ECTS 學分 × 1/2、英國 CATS 學分 × 1/4、美日陸約 1:1 折算;返國後 1 個月內(春季班 3/31 前、秋季班 10/31 前)須繳交回國程序單、成績單、1,500–2,000 字心得報告(含任務企劃書執行成果與 4 張以上照片)及 5 頁以上簡報或 3–5 分鐘影片。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領域:美術學院、音樂學院(開放領域:美術、音樂、傳統音樂)(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選送學生出國進修與交流甄選辦法》及《選送學生赴外交換行政契約書》規定:(1)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得申請(法國巴黎國立高等美術學院僅限大三學生申請且延修生不得申請;香港浸會大學僅限大學部學生);(2)自 115 學年度起每位學生每梯次甄選至多可填報 2 間交換學校志願,採「系所初審 → 學院複審 → 國際交流事務委員會複審核定」三級審查;(3)出國交換期間須繳交北藝大全額學雜費(延修生亦同;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出國前至少 2 個月(或收到入學許可後 1 個月內)須與連帶保證人簽署《選送學生赴外交換行政契約書》;(4)抵達姊妹校 2 週內須回傳《赴外交換生海外聯絡資訊通報表》,返國後 2 週內須向國際事務處報到並繳交 1,000 字以內出國交換報告(含照片 4 張以上),修課結束後 2 個月內辦理學分抵免。
- 跨校語檢與授課門檻參考:東華(日語組須具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 N1–N2(部分姊妹校接受 N3);英語授課學程(English-taught Program)須具 TOEFL iBT 61–79、IELTS 5.5–6.0 或 TOEIC 650–785 以上(依當期姊妹校申請條件一覽表規定));北藝大(須具備日語能力檢定證明(JLPT N2/N3)並檢附美術作品集或音樂演奏影音紀錄);臺藝大(英或日語檢定證明)。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選課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4. 跨校公開經驗結構化重點摘要(附原文連結,絕不轉載全文)
尚未收錄可對應本校的資料。
5. 全台有哪些大學跟「沖繩縣立藝術大學」締約(共 3 校門檻對照)
| 台灣締約母校 |
當期資料狀態 |
當期名額摘要 |
語言門檻摘要 |
可申請學制 |
官方依據與母校專頁 |
| 國立東華大學 | 歷史/參考資料 | [116 國際事務處正式締約合作姊妹校(依當期短期交流營隊或交換簡章公告名額辦理)] 依當期短期交流營隊、院系級專案或交換簡章公告名額辦理 | 日語組須具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 N1–N2(部分姊妹校接受 N3);英語授課學程(English-taught Program)須具 TOEFL iBT 61–79、IELTS 5.5–6.0 或 TOEIC 650–785 以上(依當期姊妹校申請條件一覽表規定) | 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位生(不含在職專班、國合會及其他專班生;申請時可為大一/碩一/博一,出國就讀時須為二年級以上)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當期名單列載(請確認母校受理時窗) | [116 116學年度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02/23學院薦送截止)] 每學年 2 名(美術、音樂) | 須具備日語能力檢定證明(JLPT N2/N3)並檢附美術作品集或音樂演奏影音紀錄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當期名單列載(請確認母校受理時窗) | [116 116學年度第1學期交換學生甄選(11/02線上截止、11/03系所收件截止)] 第 1 學期(秋季班)2 名、學年名額 2 名(交換期間:一學期) | 英或日語檢定證明 | 學士班(大二以上)、碩士班、博士班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東華東華交換生 A 同學115-1(2026 秋季班)
主修/學院:商管與社會科學領域
#合租找房#選課討論#簽證與保險互助
已獲母校提名赴「沖繩縣立藝術大學」交換,單一母校名額較少,希望在跨校專頁認識同屆去日本的台灣同學一起找住宿與核對簽證!
北藝大北藝大交換生 B 同學115-2(2027 春季班)
主修/學院:理工與資訊領域
#同班機/接機#選課討論
預計修習「沖繩縣立藝術大學」英語授課課程,歡迎全台各締約大學本屆錄取生一起連線討論行前準備與抵免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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