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校外國大學整合專頁 · 以色列(/partners/israel/university-of-haifa)
海法大學(University of Haifa) 交換門檻、跨校名額與生活費指南
打破單一大學冷門校「0 篇心得」的資訊孤島!目前全台支援的 60 所大學中,共有
2 所台灣的大學與「海法大學」締約。
上半部可切換你的母校查看當期名額、語檢門檻與校內截止日;下半部聚合全台跨校生活費、住宿、修課方向與公開經驗摘要。 · 外國大學官方網站 ↗
點擊下方母校標籤亦可直接切換:
- 當期名額與開放狀態
- 此母校當期公開名單未列載這間外國大學(可參考下方其他締約大學方案與跨校經驗)
- 語言檢定門檻
- 無(此母校未列載此合作校)
- 申請資格與可申請學制/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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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確認母校是否有院系級交換或短期訪問計畫
- 母校校內線上報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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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佛光大學國際事務處當期出國交換甄選簡章公告之線上報名截止時程辦理
母校國際處官方來源 ↗
· 最後查核:2026-10-28
- 母校紙本繳件截止日/送件規定
- 請依佛光大學當期交換簡章確認是否須列印紙本申請表完成系所核章後送交國際處
- 母校讀書計畫字數/頁數上限
- 請依佛光大學當期交換生甄選簡章規定準備中、外文讀書計畫與自傳(建議篇幅約 1–2 頁 A4)
💡 免費查門檻,登入保存你的跨校申請資產
瀏覽各母校門檻與全台跨校情報完全免費免登入;登入後可跨裝置保存比較清單與讀書計畫草稿。
行動 4 · 疊加網路效應(先靠單人工具留存 → 滿 30 份計畫點燃站內匿名搓湯圓)
佛大 × 海法大學:站內志願熱度與單人備審工具
【防冷啟動保護機制】當單一母校當季累積申請計畫未滿 30 份時,系統絕不顯示「目前 0 人填志願」或個位數冷清統計,優先提供單人使用即具完整價值的三大工具(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讀書計畫工作台);當母校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後,自動解鎖「站內志願熱度(匿名搓湯圓)」,滿 50 份啟動最後一週病毒式轉發模式。
🛠️ 佛大 目前處於「單人工具高效準備期」——先用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與讀書計畫工作台完成備審!
為避免冷啟動尷尬,UniWay 在單校當季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前,不顯示低樣本志願人數。目前 佛大 已累積 15 份申請計畫(再 15 份即自動點燃「站內志願熱度 · 匿名搓湯圓」)。現在把目標姊妹校加入你的申請計畫,即可率先卡位並加速解鎖同校志願雷達!
1. 跨校生活費參考(結構化整理+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海法大學(以色列)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海法大學: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靜宜列載參考:靜宜在學學雜費規定與合作校待遇:依《靜宜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在學期間(含延畢生申請互惠交換)出國研讀須繳交靜宜大學全額學費、免繳雜費(修讀雙聯學制者須繳全額學雜費)。本合作校待遇:互惠免學費交換生:出國期間須繳交靜宜大學全額學費(免繳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靜宜四大出國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與《學海惜珠》獎學金(每年分 2 次甄選:第1次 12 月至翌年 3 月初、第2次至 9 月初;須具中華民國國籍、班排前 50%[飛颺]或持低收/中低收入證明[惜珠]、外語達 CEFR B1+,且交換期間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或靜宜校內其他出國獎學金);(2)《靜宜大學 E.A.G.L.E. 築夢基金》(每學期開放申請:上學期 10 月中截止、下學期 3 月下旬截止,補助大學部在學學生赴境外研修,亞洲地區每人上限 NT$ 20,000、非亞洲地區每人上限 NT$ 30,000);(3)《靜宜大學學生出國研修獎助學金辦法》(海外移地教學亞洲上限 2 萬/非亞 3 萬;系級國際教育計畫亞洲上限 1 萬/非亞 2 萬);(4)德國巴登符騰堡州獎學金(Baden-Württemberg Stipendium)、歐盟 Erasmus+ 獎學金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
- 北市大列載參考:臺北市立大學學雜費規定與姊妹校待遇:依《臺北市立大學學生赴外研修甄選暨獎補助要點》第十點及當期《赴外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簡章》,錄取學生出國前應依學則修課學分規定於本校完成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特殊情況須繳交姊妹校學費或符合學海惜珠資格未獲其他減免者,得以專簽陳請校長核可減免部份或全額學雜費)。本合作校待遇:錄取學生出國前應依學則修課學分規定於臺北市立大學完成註冊手續並繳交學雜費,免繳姊妹校學費(特殊情況須繳交姊妹校學費或符合學海惜珠資格未獲其他減免者,得以專簽陳校長核可減免部份或全額學雜費)。
臺北市立大學四大出國研修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補助赴非大陸港澳地區姊妹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之優秀學生,含本校最少 20% 配合款,參考標準一學年約 NT$150,000、一學期約 NT$75,000);(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補助來回機票與國外生活費);(3)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實習計畫;(4)《臺北市立大學返國生活獎補助》(未領取學海系列或外國政府獎學金且完成研修返國、繳交 1,500–2,000 字心得報告者,亞洲地區最高補助新台幣 15,000 元、非亞洲地區最高補助新台幣 30,000 元,依 A/B/C/D 類別與 CEFR B2/B1 等級共 8 級優先順序核給)。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2. 住宿資訊與宿舍申請提醒
海法大學 住宿資料與待確認項目
海法大學:以下最多列出三所母校的住宿欄原有紀錄作為查詢線索,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規定;不代表住宿保證或完整申請程序。
- 本校當期住宿申請資格、宿位保證、費用與截止日尚未完成核實;母校提名不能作為住宿已獲核配的證據。
- 靜宜列載參考:獲靜宜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411遊留學中心)推薦提名後,可依 以色列海法大學 國際處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國際學舍(學費與食宿待遇:互惠免學費交換生:出國期間須繳交靜宜大學全額學費(免繳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 北市大列載參考:獲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海法大學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錄取學生出國前應依學則修課學分規定於臺北市立大學完成註冊手續並繳交學雜費,免繳姊妹校學費(特殊情況須繳交姊妹校學費或符合學海惜珠資格未獲其他減免者,得以專簽陳校長核可減免部份或全額學雜費))。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住宿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3. 學長姐曾修過的課程方向與選課限制
海法大學 母校表列學制、語言與選課條件參考
2 所母校有「海法大學」相關紀錄;此處僅展示部分母校欄位,完整條件請切換上方母校查看。各母校規則與適用年度可能不同,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課表、授課語言及選課資格。
- 母校表列學制參考(適用學期及身分待確認):靜宜(靜宜大學大學部大二(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大一新生可於大一下申請、大二上出國研修;延畢生得申請互惠交換學生))、北市大(臺北市立大學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
- 母校表列學院/系所參考(不等於接待校當期可選課程):靜宜:外語暨人文創意學院、社會科學院、理學院、管理學院、資訊學院、國際學院(全校六大學院);北市大:不限學院(教育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理學院、體育學院、市政管理學院在學學生均得依姊妹校對應專業科系申請;依兩校學術交流與交換學生協議辦理)。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學院:外語暨人文創意學院、社會科學院、理學院、管理學院、資訊學院、國際學院(全校六大學院)(靜宜大學大學部大二(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大一新生可於大一下申請、大二上出國研修;延畢生得申請互惠交換學生))。依《靜宜大學學生出國研修辦法》、《靜宜大學遴選交換學生作業要點》、《靜宜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靜宜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及《靜宜大學出國交換學生學分換算準則》規定:(1)大一新生可於大一下學期提出申請、大二上學期開始出國研修;出國期間以一學期或一學年為原則(雙聯學制大三生得出國兩年,累計不超過兩年);(2)在學期間(含延畢生申請互惠交換)出國研讀須維持靜宜在學學籍並繳交靜宜全額學費、免繳雜費(修讀雙聯學制者須繳交靜宜全額學雜費;參加 ISEP-Exchange 者於靜宜繳交全額學費、雙人雅房住宿費與伙食費基準每學期約 NT$ 51,000,免繳海外接待大學學費與食宿費);(3)出國研修期間每學期至少應修習相當於靜宜 6 學分或至少 2 門科目;返國後須於次一學期開學 2 個月內檢附國外成績單正本及課程大綱辦理學分抵免,且強制規定「至少須抵免一科(至少 1 學分)」!學分換算準則:美制/日制/陸制與靜宜相同(1:1),歐洲 ECTS 學分除以 2(ECTS ÷ 2 = 靜宜學分),英國 CATS 學分除以 4(CATS ÷ 4 = 靜宜學分),或實際授課滿 18 小時折算 1 學分;(4)返國後兩個月內須至 e校園服務網上傳 1,500–2,000 字出國交換學生報告書、6 張照片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始完成結案。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學院:不限學院(教育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理學院、體育學院、市政管理學院在學學生均得依姊妹校對應專業科系申請;依兩校學術交流與交換學生協議辦理)(臺北市立大學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依《臺北市立大學學生赴外研修甄選暨獎補助要點》、《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要點》及當期《赴外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簡章》規定:(1)申請人須為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士班(出國時須為大二以上)及碩博士班(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且無申誡以上處分及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或重大違法行為(須簽署《赴外交換學生行為確認聲明書》);(2)甄選依 A 類(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班排前 40%)、B 類(在學期間具專業學術著作、重要展演或全國/國際競賽獲獎)、C 類(其他符合外語門檻者)、D 類(同一學制第二次申請者)四類優先順序評選,書面審查占 40%、面試占 60%,志願表至多填報 5 所學校;(3)出國交換期間每學期至少應修習相當於本校 6 學分之課程(暑期至少 3 學分;歐洲 2 ECTS 折算本校 1 學分),累計採認學分上限為畢業應修總學分數之 1/4;(4)錄取學生返國後兩個月內須繳交 1,500–2,000 字研修心得報告及辦理學分抵免,並得依 8 級優先順序申請本校返國生活獎補助(亞洲地區最高 NT$15,000、非亞洲地區最高 NT$30,000)。
- 跨校語檢與授課門檻參考:靜宜(等同於CEFR B2或以上相關英文檢定);北市大(申請非華語國家須具備英語能力 CEFR B1(GEPT 中級/TOEIC 550/TOEFL iBT 42[新制 3 分]/TOEFL ITP 433/IELTS 4.0/Duolingo 60)或申請國語言 CEFR B1 以上檢定;華語國家免附外語檢定)。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選課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4. 跨校公開經驗結構化重點摘要(附原文連結,絕不轉載全文)
尚未收錄可對應本校的資料。
5. 全台有哪些大學跟「海法大學」締約(共 2 校門檻對照)
| 台灣締約母校 |
當期資料狀態 |
當期名額摘要 |
語言門檻摘要 |
可申請學制 |
官方依據與母校專頁 |
| 靜宜大學 | 當期名單列載(請確認母校受理時窗) | [116 115-2(2027春季班:8月/9月/10月三梯次校內初審)&116-1(2027秋季班:2月/3月/4月三梯次校內初審)出國研修暨雙聯學位甄選] 115-2(2027春季班)開放名額:2 名(依411遊留學中心各梯次初審甄選分發) | 等同於CEFR B2或以上相關英文檢定 | 靜宜大學大學部大二(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大一新生可於大一下申請、大二上出國研修;延畢生得申請互惠交換學生)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 臺北市立大學 | 歷史/參考資料 | [116 116-1(2027秋季班:10/05–10/30 17:00 收件,12/31 公告錄取)&115-2(2027春季班:04/10–04/30 收件)] 本學期無開放校級交換名額(列為締約姊妹校參考名冊,實際名額依國際事務處每學期 4 月及 10 月最新甄選簡章公告為準) | 申請非華語國家須具備英語能力 CEFR B1(GEPT 中級/TOEIC 550/TOEFL iBT 42[新制 3 分]/TOEFL ITP 433/IELTS 4.0/Duolingo 60)或申請國語言 CEFR B1 以上檢定;華語國家免附外語檢定 | 臺北市立大學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靜宜靜宜交換生 A 同學115-1(2026 秋季班)
主修/學院:商管與社會科學領域
#合租找房#選課討論#簽證與保險互助
已獲母校提名赴「海法大學」交換,單一母校名額較少,希望在跨校專頁認識同屆去以色列的台灣同學一起找住宿與核對簽證!
北市大北市大交換生 B 同學115-2(2027 春季班)
主修/學院:理工與資訊領域
#同班機/接機#選課討論
預計修習「海法大學」英語授課課程,歡迎全台各締約大學本屆錄取生一起連線討論行前準備與抵免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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