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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學院(The Hong Kong Academy for Performing Arts) 交換門檻、跨校名額與生活費指南
打破單一大學冷門校「0 篇心得」的資訊孤島!目前全台支援的 60 所大學中,共有
3 所台灣的大學與「演藝學院」締約。
上半部可切換你的母校查看當期名額、語檢門檻與校內截止日;下半部聚合全台跨校生活費、住宿、修課方向與公開經驗摘要。 · 外國大學官方網站 ↗
點擊下方母校標籤亦可直接切換:
- 當期名額與開放狀態
- 此母校當期公開名單未列載這間外國大學(可參考下方其他締約大學方案與跨校經驗)
- 語言檢定門檻
- 無(此母校未列載此合作校)
- 申請資格與可申請學制/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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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確認母校是否有院系級交換或短期訪問計畫
- 母校校內線上報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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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組依官方表中各校的「校內截止日期」辦理,日期從9/24至11/30不等且未列共同截止時刻;11/20僅為安徽大學,不是全組截止。出國交換頁(?p=6336,未列發布日期、名額或截止日)仍連結115-2國際姊妹校第二梯次遴選公告(?p=9903,荷美日韓印尼菲20校共50名,GPA 3.0以上,9/24開放、10/07中午12:00截止收紙本、10/14面試,與平台已截止紀錄無衝突)。公告頁(?page_id=99,諮詢公告索引正文為首次建立基準)另有一則2026-10-21學海計畫(教育部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說明會公告(校內師生可自行報名,頁面未寫日期細節);頁面上尚未看到116-1(2027秋季班)遴選公告。
母校國際處官方來源 ↗
· 最後查核:2026-10-28
- 母校紙本繳件截止日/送件規定
- 當期公告要求完成CYCU表單並將申請表正本送國際處701B;申請表須本人及系主任簽名。大陸組書審通過後,接待校申請資料電子檔寄 outgoing_exchange@cycu.edu.tw,由承辦確認後送件。國際二梯公告要求保留其餘紙本供後續需要時繳交。
- 母校讀書計畫字數/頁數上限
- 國際組外文自傳與讀書計畫合計至少1,000字;大陸組中文自傳與計畫合計至少1,000字,並非每份各1,000字。另須一頁A4中文簡歷。國際組頁面同列英文必繳與可用當地語言說明,是否可替代須確認;未核實硬性字數上限。
💡 免費查門檻,登入保存你的跨校申請資產
瀏覽各母校門檻與全台跨校情報完全免費免登入;登入後可跨裝置保存比較清單與讀書計畫草稿。
行動 4 · 疊加網路效應(先靠單人工具留存 → 滿 30 份計畫點燃站內匿名搓湯圓)
中原 × 演藝學院:站內志願熱度與單人備審工具
【防冷啟動保護機制】當單一母校當季累積申請計畫未滿 30 份時,系統絕不顯示「目前 0 人填志願」或個位數冷清統計,優先提供單人使用即具完整價值的三大工具(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讀書計畫工作台);當母校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後,自動解鎖「站內志願熱度(匿名搓湯圓)」,滿 50 份啟動最後一週病毒式轉發模式。
🛠️ 中原 目前處於「單人工具高效準備期」——先用跨校外國大學頁、截止日提醒與讀書計畫工作台完成備審!
為避免冷啟動尷尬,UniWay 在單校當季累積滿 30 份申請計畫前,不顯示低樣本志願人數。目前 中原 已累積 15 份申請計畫(再 15 份即自動點燃「站內志願熱度 · 匿名搓湯圓」)。現在把目標姊妹校加入你的申請計畫,即可率先卡位並加速解鎖同校志願雷達!
1. 跨校生活費參考(結構化整理+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演藝學院(香港)跨校生活費與預算結構化參考
演藝學院: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以下母校資料僅作查詢線索,不能代替接待校當期費用說明。
- 本校當期生活費金額尚未核實;請分別確認住宿、伙食、交通、保險及簽證所需費用。
- 臺師大列載參考:交換期間須於臺師大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姊妹校學費(其他個人住宿、生活、書籍、簽證、機票與保險費用由學生自理)。
校內初選報名費為新臺幣 500 元(超商繳費加蓋當日章或線上信用卡繳費截圖上傳,繳納後不予退還);分發錄取並完成線上報到(上傳本人及家長簽署之「錄取資格確認書」)後,若無不可抗力情事而放棄交換資格者,須繳納行政作業費新臺幣 5,000 元(匯入校務發展基金),且不得再參加校級交換生甄選。
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境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出國修課每學期至少應修習 2 科或 6 學分(姊妹校規定更高者從其規定),歐洲 ECTS 原則以 2 ECTS 等同 1 學分,採認上限為畢業最低總學分數三分之一。
- 北藝大列載參考: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雜費規定與姊妹校待遇: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選送學生出國進修與交流甄選辦法》及《選送學生赴外交換行政契約書》,交換期間學生仍須於本校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本合作校待遇: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生活、簽證、保險與往返機票費自理)。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四大出國研修與創作獎助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依《學海飛颺暨學海惜珠補助甄選作業流程》,由各學院推薦每院至多 5 名並排序,經國際交流事務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核定補助);(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專案補助來回機票與國外生活費);(3)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藝術與文化機構實習計畫;(4)《Shared Campus 校園共享專案》跨文化合作課程(Transcultural Collaboration)、批判生態學(Critical Ecologies)及暑期學校(Summer Schools)定額機票與住宿獎助(與蘇黎世藝術大學 ZHdK、倫敦藝術大學 UAL、東京藝術大學、京都藝術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新加坡拉薩爾藝術學院合作)。
- 臺藝大列載參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雜費與 5,000 元保證金規定: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交換學生甄選要點》,交換期間學生須於本校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錄取後 30 日內須繳交新臺幣 5,000 元保證金(中低收入戶持證明免繳),履行境外修課(至少 2 門或 6 學分且至少 1 門本系專業課程、通過 1/2 以上)與返國後 30 日內完成返校手續及 2,000 字心得報告後無息退還。本合作校待遇:出國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出國交換學生」身分就讀並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與往返機票等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五大出國研修、實習與國際展演競賽獎助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補助赴非大陸港澳地區合作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之來回機票與生活費);(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專案補助);(3)教育部《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藝術與文創機構實習獎助;(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補助教職員生參加國際教學展演競賽實施要點》與《國際移地交流合作補助要點》;(5)就學貸款海外研修配套(可下載《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證明信》申辦出國交換期間就學貸款)。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生活費金額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2. 住宿資訊與宿舍申請提醒
演藝學院 住宿資料與待確認項目
演藝學院:以下最多列出三所母校的住宿欄原有紀錄作為查詢線索,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規定;不代表住宿保證或完整申請程序。
- 本校當期住宿申請資格、宿位保證、費用與截止日尚未完成核實;母校提名不能作為住宿已獲核配的證據。
- 臺師大列載參考:大部份交換校提供宿舍申請(住宿費由學生自理),惟房間數有限無法保證入住;未申請到校內宿舍者須依交換校資訊自行辦理校外租屋。
- 北藝大列載參考:獲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香港演藝學院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自行安排住宿(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含使用及代辦費用;延修生亦須繳交全額學雜費;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之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住宿、生活、簽證、保險與往返機票費自理))。
- 臺藝大列載參考:獲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香港演藝學院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自行安排校外住宿(出國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出國交換學生」身分就讀並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與往返機票等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住宿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3. 學長姐曾修過的課程方向與選課限制
演藝學院 母校表列學制、語言與選課條件參考
3 所母校有「演藝學院」相關紀錄;此處僅展示部分母校欄位,完整條件請切換上方母校查看。各母校規則與適用年度可能不同,尚未獨立核實接待校當期課表、授課語言及選課資格。
- 母校表列學制參考(適用學期及身分待確認):臺師大(學士班(修業滿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博士班(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及在職專班))、北藝大(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臺藝大(學士班(大二以上)、碩士班、博士班)。
- 母校表列學院/系所參考(不等於接待校當期可選課程):臺師大:限合約所屬院系所學生申請(辦理單位:音樂學系);北藝大:電影與新媒體學院、舞蹈學院、戲劇學院、音樂學院(開放領域:電影、舞蹈、戲劇、音樂、舞台設計);臺藝大:傳播學院、表演藝術學院。
- 選課限制摘要:每學期於姊妹校至少應修習 2 門或 6 學分課程;部分專業學程或實習課程限制依姊妹校最新簡章為準。
- 選課限制摘要:開放對象與領域:電影與新媒體學院、舞蹈學院、戲劇學院、音樂學院(開放領域:電影、舞蹈、戲劇、音樂、舞台設計)(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選送學生出國進修與交流甄選辦法》及《選送學生赴外交換行政契約書》規定:(1)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得申請(法國巴黎國立高等美術學院僅限大三學生申請且延修生不得申請;香港浸會大學僅限大學部學生);(2)自 115 學年度起每位學生每梯次甄選至多可填報 2 間交換學校志願,採「系所初審 → 學院複審 → 國際交流事務委員會複審核定」三級審查;(3)出國交換期間須繳交北藝大全額學雜費(延修生亦同;碩博士生最低應修 6 學分並繳納最低 6 學分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出國前至少 2 個月(或收到入學許可後 1 個月內)須與連帶保證人簽署《選送學生赴外交換行政契約書》;(4)抵達姊妹校 2 週內須回傳《赴外交換生海外聯絡資訊通報表》,返國後 2 週內須向國際事務處報到並繳交 1,000 字以內出國交換報告(含照片 4 張以上),修課結束後 2 個月內辦理學分抵免。
- 跨校語檢與授課門檻參考:臺師大(中文組(大陸地區學程免附外語檢定;港澳或英語授課學程依各校規定檢附 TOEFL iBT / IELTS 成績證明));北藝大(須具備符合香港演藝學院規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證明,並檢附展演影音或舞台/電影作品集);臺藝大(授課語言:廣東話與英語)。
來源依據:母校交換資料查詢入口(非當期選課核實證據) · 查閱官方/公開原文連結 ↗
4. 跨校公開經驗結構化重點摘要(附原文連結,絕不轉載全文)
尚未收錄可對應本校的資料。
5. 全台有哪些大學跟「演藝學院」締約(共 3 校門檻對照)
| 台灣締約母校 |
當期資料狀態 |
當期名額摘要 |
語言門檻摘要 |
可申請學制 |
官方依據與母校專頁 |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名額與開放狀態待確認 | [116 116-1(2026年11月甄選/2027年赴外)] 116-1:系所級(音樂學系)名額待確認。各合約分開適用,不將不同院系名額合併為可共用名額。 | 中文組(大陸地區學程免附外語檢定;港澳或英語授課學程依各校規定檢附 TOEFL iBT / IELTS 成績證明) | 學士班(修業滿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博士班(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及在職專班)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當期名單列載(請確認母校受理時窗) | [116 116學年度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02/23學院薦送截止)] 每學期 2 名(電影、舞蹈、戲劇、音樂、舞台設計) | 須具備符合香港演藝學院規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證明,並檢附展演影音或舞台/電影作品集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及碩、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當期名單列載(請確認母校受理時窗) | [116 116學年度第1學期交換學生甄選(11/02線上截止、11/03系所收件截止)] 第 1 學期(秋季班)1 名、第 2 學期(春季班)1 名(交換期間:一學期) | 授課語言:廣東話與英語 | 學士班(大二以上)、碩士班、博士班 | 母校來源 ↗ · 母校專頁 |
臺師大臺師大交換生 A 同學115-1(2026 秋季班)
主修/學院:商管與社會科學領域
#合租找房#選課討論#簽證與保險互助
已獲母校提名赴「演藝學院」交換,單一母校名額較少,希望在跨校專頁認識同屆去香港的台灣同學一起找住宿與核對簽證!
北藝大北藝大交換生 B 同學115-2(2027 春季班)
主修/學院:理工與資訊領域
#同班機/接機#選課討論
預計修習「演藝學院」英語授課課程,歡迎全台各締約大學本屆錄取生一起連線討論行前準備與抵免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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