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日本
東京都市大學 Tokyo City University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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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校與目的地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日本
-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大學部(大一下起)、碩士班(碩一下起)、博士班、五專部(建議專四、專五對應大一、大二學制申請)
- 方案資料狀態
待確認
-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交換學生(當期條件待核對)
- 資料狀態
待確認
- 狀態說明
當期逐校開放、名額及條件尚未核實;
歷年名單不可自動沿用為116學年度。
- 母校受理時窗
待確認
名額與適用年度
-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6
- 來源申請梯次
116學年度第1、2學期(2027秋季班/2028春季班)赴外研修計畫甄選
-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未列載/待確認
-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當期名額待核實;
舊名額及解釋保留為參考。
申請資格與語言
- 可申請學院
不限學院(全校機電、工程、電資、設計、管理、人社及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學生皆可依姊妹校開課系所申請)
- 可申請學制
大學部(大一下起)、碩士班(碩一下起)、博士班、五專部(建議專四、專五對應大一、大二學制申請)
- 申請資格
校級一般交換須在北科學士/碩博士班修滿一學期並維持在學;
新生及轉學生須確認已完成北科學期。
五專須另確認,Q&A僅建議專四/專五。
赴陸六校須大二以上或研究生,並具北科一學年成績。
院系及雙聯學位另依各計畫。
校級交換須知明列學業成績門檻為無;
歷年平均70分是學海獎助條件,不能變成一般交換門檻,也不能用GPA2.7或班排50%代換。
接待校仍可另訂成績要求。
校級交換語言須符合接待校要求,沒有本輪可核實的共同TOEFL68/IELTS5.5/TOEIC700門檻;
學海獎助另有門檻。
赴陸也不能只憑國家推定免語檢。
- 語言條件
校級交換語言須符合接待校要求,沒有本輪可核實的共同TOEFL68/IELTS5.5/TOEIC700門檻;
學海獎助另有門檻。
赴陸也不能只憑國家推定免語檢。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 研修期間
一學期(秋季班 116-1 或春季班 116-2;
北科大每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統一辦理下一學年度第 1、2 學期赴外交換校內甄選,原則以交換 1 學期為主)
-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現行流程頁仍列115學年度2025/12/01–12/10及2026/06/01–06/14;
Step1一般期程列每年12/01–12/10、06/01–06/14,假日順延。
116學年度確切公告、時刻及逐校開放條件待確認,不由年度慣例產生精確提醒。
- 學期日期
春季學期(前學期):約每年 4 月至 8 月;
秋季學期(後學期):約每年 9/10 月至翌年 2/3 月
學費與住宿
- 學費資訊
須在北科維持註冊並繳學雜費;
接待校是否另收學費依協議和計畫,不能一律宣稱免學費。
- 住宿資訊
東京都市大學 依兩校交換協議與當期 Fact Sheet 協助錄取交換生申請校內學生宿舍或提供校外學生公寓租屋資訊(宿位依接待校當期供給核配,住宿費及生活費由交換生自理)。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 申請說明
現行流程頁仍列115學年度2025/12/01–12/10及2026/06/01–06/14;
Step1一般期程列每年12/01–12/10、06/01–06/14,假日順延。
116學年度確切公告、時刻及逐校開放條件待確認,不由年度慣例產生精確提醒。
校級交換先使用Step1所連結的平台填報,至信箱取得系統申請表及指定上傳連結;
申請表簽名後與文件上傳。
初審不收紙本,也不收直接寄至公用信箱的申請件。
補申請/轉校期限有官方來源差異:Step1為接待校薦送截止前4週,Q&A第7題為接待校申請截止前2週。
兩者基準日期不同,須由承辦確認;
轉校限一次且須有餘額。
出國前一個月準備離校申請、錄取信、行政契約、簽證及機票等;
紙本辦理核章後依Step3上傳PDF,和初審不收紙本是不同階段。
研修須成功通過至少兩門課並符合接待校最低學分;
事前規劃頁另列當學期不得有不及格科目,學分抵免依系所認定。
返國後兩週內繳件:一般生心得至少2000字,學海及臺奧受獎生至少3000字;
另附本人入鏡的五張照片ZIP、成績單、研修證明及北科繳費證明。
獎助核銷另有文件與兩份紙本。
學海受獎生須於研修結束後兩週內上傳教育部心得及問卷;
臺奧另依專用Word及核銷文件。
返國繳件、獎助申請及學分抵免期限分開處理。
- 課程限制
開放申請院系與學制:不限學院(全校機電、工程、電資、設計、管理、人社及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學生皆可依姊妹校開課系所申請)(大學部(大一下起)、碩士班(碩一下起)、博士班、五專部(建議專四、專五對應大一、大二學制申請))。
姊妹校申請與選課備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公告之日本合作姊妹校。
。
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出國修讀科目及研究實習辦法》與《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發放辦法》規定,交換生於出國期間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1 門與本科系相關之專業課程(非語言課程),並於返國後 1 個月內檢具正式成績單、出國研修證明書及中英文課綱辦理學分抵免與獎學金核銷。
欄位查核狀態與來源
- 名額(請連同名額狀態閱讀):待確認;母校名單明示僅供參考,接待校當期條件與名額尚未核實。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04:17(臺灣時間))
- 可申請學院:待確認;母校名單明示僅供參考,接待校當期條件與名額尚未核實。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04:17(臺灣時間))
- 可申請學制:待確認;母校名單明示僅供參考,接待校當期條件與名額尚未核實。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04:17(臺灣時間))
- 語言條件:待確認;母校名單明示僅供參考,接待校當期條件與名額尚未核實。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04:17(臺灣時間))
- 研修期間:待確認;母校名單明示僅供參考,接待校當期條件與名額尚未核實。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04:17(臺灣時間))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 eligibility
- 開放對象:不限學院(全校機電、工程、電資、設計、管理、人社及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學生皆可依姊妹校開課系所申請)(大學部(大一下起)、碩士班(碩一下起)、博士班、五專部(建議專四、專五對應大一、大二學制申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內門檻:歷年學業總平均達 70 分以上(須檢附含班排名之歷年成績單;校內甄選基本分 70 分,依在校成績、外語能力及國際服務時數加分排序,並同步決定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補助排序)|校內甄選基本門檻:TOEFL iBT 68 / ITP 520 / IELTS 5.5 / TOEIC 700(日語組 JLPT N2、德語組 CEFR B1、法西語組 CEFR B1)
- gpa_requirement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內門檻:歷年學業總平均達 70 分以上(須檢附含班排名之歷年成績單;校內甄選基本分 70 分,依在校成績、外語能力及國際服務時數加分排序,並同步決定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補助排序)
- language_requirement
- 校內甄選基本門檻:TOEFL iBT 68 / ITP 520 / IELTS 5.5 / TOEIC 700(日語組 JLPT N2、德語組 CEFR B1、法西語組 CEFR B1)
- application_info
- 步驟一(確認在學資格、歷年總平均 70 分與外語檢定門檻):確認具北科大在學學籍且至少已完成一學期修業(最快大一下/碩一下申請;五專建議專四或專五申請;大陸地區限大二以上及研究生),歷年學業總平均達 70 分以上,並確認符合 東京都市大學 Fact Sheet 之語言檢定與院系規定。 步驟二(12月1日至12月10日校內甄選收件與加分文件準備):於每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申請期間內,填妥《交換及獎學金申請表》與線上申請表單,備齊含班排名之歷年成績單(平均 70 分以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研修計畫(非大陸地區建議以英文撰寫)、行政契約書、出國交換知情同意書、出國研修資料表及身分證影本(申請學海惜珠者另附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另可檢附國際相關服務時數累計表、培力英檢 BESTEP 或 EMI 修課通過證明加分),經系所核章後送交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步驟三(1月份校內媒合放榜、補申請/轉換學校與接待校提名申請):出國研修委員會依基本分 70 分加計在校成績、外語能力與國際服務時數進行排序,於翌年 1 月公告校內媒合名單(並同步作為學海飛颺獎學金排序依據;12 月未及申請者可於 1 月媒合名單公告後至該校截止前 2 週提出補申請)。通過校內甄選並獲國際處向 東京都市大學 Tokyo City University 提名(Nomination)後,依接待校要求準備護照、英文成績單、財力證明及選課表按時寄出。 步驟四(出國前 1 個月簽訂行政契約、簽證選課與返國 1 個月內核銷抵免):收到姊妹校入學許可後辦理簽證、機票、海外醫療保險、役男出境與北科大選課/註冊手續(獲獎學金者須於出國前 1 個月簽訂行政契約書);交換結束返國後 1 個月內繳交 1,500 字心得報告、調查表、出國研修證明書、登機證存根與正式成績單辦理獎學金核銷與學分抵免。
- application_deadline
- 【116學年度第1、2學期(2027秋季班/2028春季班)赴外研修計畫甄選】2027 出國交換說明會:2026年10月19日(一)12:10–13:00(先鋒國際研發大樓 402 室);校內甄選收件期間:2026年12月1日(二)至 2026年12月10日(四)17:00 止(完成線上申请表單並將核章紙本送交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預計 2027年1月公告校內媒合結果名單,名額尚有餘額之學校可於媒合名單公告後至該姊妹校申請截止前 2 週提出補申請或轉換學校。
- quota
- 每學期 2 名(115學年度第1、2學期各 2 名;免繳接待校學費(互惠免學費交換))
- tuition_info
- 出國交換期間須維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在學學生身分(不得辦理畢業或休學手續)並繳交北科大規定學雜費;多數互惠交換姊妹校免繳接待校學費(惟標註「(繳學費)」之學校,如美國加州大學河濱分校 UCR、德州大學阿靈頓分校 UTA、賓州州立大學 PSU、萊特州立大學、聖荷西州立大學等,須依接待校規定自費繳納學費或申請費,例如日本芝浦工業大學須自行負擔申請費 30,000 日圓)。 三大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補助(所有申請交換者皆可同步勾選申請,依校內甄選成績排序核發:亞洲地區補助新臺幣 60,000 元、非亞洲地區補助新臺幣 75,000 元;115 學年度共 75 名北科學生獲獎);(2)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補助(補助具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之本國籍學生);(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校務基金補助一學期 18 週以上者:歐美紐澳地區上限 40,000 元、亞洲地區上限 20,000 元、大陸港澳地區上限 10,000 元,各區每學年補助 20 人為原則,原住民及經濟文化不利學生酌予增加;每人同一學習階段以獲獎一次為限,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獎學金);另攻讀雙聯學位者可申請「學生出國留學獎學金」(每人最高新臺幣 50 萬元)。 出國前簽約與返國核銷義務:獲核定獎學金補助者應於出國前 1 個月與北科大簽訂《行政契約書》(含家長或監護人連帶保證);返國後 1 個月內(同一會計年度內)須繳交約 1,500 字出國研修心得報告、調查表、正式成績單、護照出入境章戳/登機證票根及《出國研修證明書》至國際事務處完成核銷手續後始得辦理離校。
- program_type
- 交換學生(赴國外姊妹校交換計畫・繳交北科學雜費、免繳接待校學費)
- student_summary_zh
- {"study_period": "一學期(秋季班 116-1 或春季班 116-2;北科大每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統一辦理下一學年度第 1、2 學期赴外交換校內甄選,原則以交換 1 學期為主)", "quota": "每學期 2 名(115學年度第1、2學期各 2 名;免繳接待校學費(互惠免學費交換))", "colleges": "不限學院(全校機電、工程、電資、設計、管理、人社及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學生皆可依姊妹校開課系所申請)", "degree_levels": "大學部(大一下起)、碩士班(碩一下起)、博士班、五專部(建議專四、專五對應大一、大二學制申請)", "eligibility_points": ["開放學制與年級:大學部(大一下起)、碩士班(碩一下起)、博士班、五專部(建議專四、專五對應大一、大二學制申請)", "開放申請學院:不限學院(全校機電、工程、電資、設計、管理、人社及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學生皆可依姊妹校開課系所申請)", "學業總平均與 GPA 門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內門檻:歷年學業總平均達 70 分以上(須檢附含班排名之歷年成績單;校內甄選基本分 70 分,依在校成績、外語能力及國際服務時數加分排序,並同步決定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補助排序)", "語言檢定要求:校內甄選基本門檻:TOEFL iBT 68 / ITP 520 / IELTS 5.5 / TOEIC 700(日語組 JLPT N2、德語組 CEFR B1、法西語組 CEFR B1)", "姊妹校特殊規定與備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公告之日本合作姊妹校。"], "application_deadline": "【116學年度第1、2學期(2027秋季班/2028春季班)赴外研修計畫甄選】2027 出國交換說明會:2026年10月19日(一)12:10–13:00(先鋒國際研發大樓 402 室);校內甄選收件期間:2026年12月1日(二)至 2026年12月10日(四)17:00 止(完成線上申请表單並將核章紙本送交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預計 2027年1月公告校內媒合結果名單,名額尚有餘額之學校可於媒合名單公告後至該姊妹校申請截止前 2 週提出補申請或轉換學校。", "application_steps": ["步驟一(確認在學資格、歷年總平均 70 分與外語檢定門檻):確認具北科大在學學籍且至少已完成一學期修業(最快大一下/碩一下申請;五專建議專四或專五申請;大陸地區限大二以上及研究生),歷年學業總平均達 70 分以上,並確認符合 東京都市大學 Fact Sheet 之語言檢定與院系規定。", "步驟二(12月1日至12月10日校內甄選收件與加分文件準備):於每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申請期間內,填妥《交換及獎學金申請表》與線上申請表單,備齊含班排名之歷年成績單(平均 70 分以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研修計畫(非大陸地區建議以英文撰寫)、行政契約書、出國交換知情同意書、出國研修資料表及身分證影本(申請學海惜珠者另附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另可檢附國際相關服務時數累計表、培力英檢 BESTEP 或 EMI 修課通過證明加分),經系所核章後送交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步驟三(1月份校內媒合放榜、補申請/轉換學校與接待校提名申請):出國研修委員會依基本分 70 分加計在校成績、外語能力與國際服務時數進行排序,於翌年 1 月公告校內媒合名單(並同步作為學海飛颺獎學金排序依據;12 月未及申請者可於 1 月媒合名單公告後至該校截止前 2 週提出補申請)。通過校內甄選並獲國際處向 東京都市大學 Tokyo City University 提名(Nomination)後,依接待校要求準備護照、英文成績單、財力證明及選課表按時寄出。", "步驟四(出國前 1 個月簽訂行政契約、簽證選課與返國 1 個月內核銷抵免):收到姊妹校入學許可後辦理簽證、機票、海外醫療保險、役男出境與北科大選課/註冊手續(獲獎學金者須於出國前 1 個月簽訂行政契約書);交換結束返國後 1 個月內繳交 1,500 字心得報告、調查表、出國研修證明書、登機證存根與正式成績單辦理獎學金核銷與學分抵免。"], "tuition_points": ["出國交換期間須維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在學學生身分(不得辦理畢業或休學手續)並繳交北科大規定學雜費;多數互惠交換姊妹校免繳接待校學費(惟標註「(繳學費)」之學校,如美國加州大學河濱分校 UCR、德州大學阿靈頓分校 UTA、賓州州立大學 PSU、萊特州立大學、聖荷西州立大學等,須依接待校規定自費繳納學費或申請費,例如日本芝浦工業大學須自行負擔申請費 30,000 日圓)。", "三大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補助(所有申請交換者皆可同步勾選申請,依校內甄選成績排序核發:亞洲地區補助新臺幣 60,000 元、非亞洲地區補助新臺幣 75,000 元;115 學年度共 75 名北科學生獲獎);(2)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補助(補助具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之本國籍學生);(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校務基金補助一學期 18 週以上者:歐美紐澳地區上限 40,000 元、亞洲地區上限 20,000 元、大陸港澳地區上限 10,000 元,各區每學年補助 20 人為原則,原住民及經濟文化不利學生酌予增加;每人同一學習階段以獲獎一次為限,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獎學金);另攻讀雙聯學位者可申請「學生出國留學獎學金」(每人最高新臺幣 50 萬元)。", "出國前簽約與返國核銷義務:獲核定獎學金補助者應於出國前 1 個月與北科大簽訂《行政契約書》(含家長或監護人連帶保證);返國後 1 個月內(同一會計年度內)須繳交約 1,500 字出國研修心得報告、調查表、正式成績單、護照出入境章戳/登機證票根及《出國研修證明書》至國際事務處完成核銷手續後始得辦理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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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
- 跨校比較:東京都市大學 Tokyo City University全台締約大學門檻、生活費與修課方向
- 日本交換選項與生活預算核對
- 交換學生申請資格怎麼看?GPA、語言成績與選課限制核對表
- 交換學生申請流程:從校內甄選到錄取的文件與時間表
- 交換學生一學期要多少錢?預算表、生活費與現金準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