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韓國
昌信大學 Changshin University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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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校與目的地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韓國
-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在學大學部學生(大一除外)及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
- 方案資料狀態
歷史/參考資料
-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MOU / 交換學生】(姊妹校參考名單(115學年度未開放交換))
- 資料狀態
歷史/參考資料
- 狀態說明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際事務處公告合作姊妹校(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MOU / 交換學生】(姊妹校參考名單(115學年度未開放交換)));
名額:115學年度未開放交換名額(本校簽約姊妹校(未列入115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甄選簡章)。
)。
- 母校受理時窗
已截止
名額與適用年度
-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5-1
- 來源申請梯次
115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生甄選(11/24–12/12 報名、01/07 筆試、01/12–16 面試)&116學年度交換說明會
-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參考名額
-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115學年度未開放交換名額
申請資格與語言
- 可申請學院
不限學院(教育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理學院、國際學位學程在學學生均得依姊妹校對應系所申請)
- 可申請學制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在學大學部學生(大一除外)及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
- 申請資格
開放對象:不限學院(教育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理學院、國際學位學程在學學生均得依姊妹校對應系所申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在學大學部學生(大一除外)及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115學年度未開放交換申請|依姊妹校規定(115學年度未列入交換甄選簡章)
- 語言條件
依姊妹校規定(115學年度未列入交換甄選簡章)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 研修期間
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業年限內獲選赴國外交換以 1 次[至多 2 學期]為限;
美國樹城州立大學、西雅圖太平洋大學、奧地利維也納教育大學、維也納基督教教育大學、日本兵庫教育大學及法國社會科學高等學院 EHESS 另設跨國雙聯學位學程)
-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115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生甄選:自 2025/11/24(一)09:00 起至 2025/12/12(五)17:30 止於國北教大交換生系統(https://exchange.ntue.edu.tw/)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報名費 500 元,2026/01/07(三)舉行各語組筆試(40%),2026/01/12–01/16 舉行面試(60%),2026/01/30(五)公告錄取名單;
116學年度出國交換系列說明會於 2026/09/29(線上)及 2026/11/03(實體,篤行樓 Y601 國際會議廳)舉辦,簡章於 11 月公告、12 月受理報名
- 學期日期
春季班(第2學期):每年 3 月初至 6 月中旬;
秋季班(第1學期):每年 9 月初至 12 月中旬
學費與住宿
- 學費資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雜費規定與姊妹校待遇:依《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際交換學生甄選實施要點》及《115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錄取學生於交換期間仍須辦理本校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學籍,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本合作校待遇:僅簽署學術合作備忘錄(MOU)或合約續簽中。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四大出國進修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補助赴非大陸港澳地區姊妹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之優秀學生機票與生活費);
(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且歷年成績班排前 50% 者,補助來回機票與國外生活費);
(3)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實習計畫;
(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優秀學生出國進修獎助要點》校內獎助學金(未獲學海系列補助之錄取交換生,依交換地區與期限核給獎助學金)及《海外實地學習課程補助要點》。
- 住宿資訊
獲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昌信大學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僅簽署學術合作備忘錄(MOU)或合約續簽中)。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 申請說明
步驟一(確認國北教大在學資格、歷年總平均 75 分門檻、七大語組分流及 昌信大學 語檢要求):確認符合《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際交換學生甄選實施要點》及《115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規定(115學年度未開放交換申請),並備妥報考語組之語言能力證明(依姊妹校規定(115學年度未列入交換甄選簡章))。
步驟二(於國北教大交換生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報名費 500 元):於報名期間內登入 https://exchange.ntue.edu.tw/ 填報單一報考語組(最多填寫 3 個志願校),上傳:(1)核章後之交換生甄選申請表、(2)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須附班級排名)、(3)語言檢定成績證明/修課證明/外文自傳(三擇一,姊妹校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4)中文及外文讀書計畫與自傳、(5)學生家長同意備忘錄與切結書(公費生另附公費生切結書、家長同意備忘錄及保證人同意備忘錄)及 500 元報名費收據。
步驟三(參加各語組筆試 40% 與面試 60% 兩階段甄選):筆試以報考語組語文作答 2 題申論題(佔總成績 40%),面試含書面資料審查與學業成績(佔總成績 60%);
總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依語組總成績高低及志願序分發錄取學校。
步驟四(由國際事務處向 昌信大學 Changshin University 提名、參加行前說明會,返國繳交心得報告與辦理學分抵免):獲本校公告錄取後繳交錄取確認切結書,由國際事務處向姊妹校完成官方提名與入學申請;
交換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 2 門課或 6 學分,返國後依限上傳約 1,500–3,000 字心得報告(收錄於國北教大 OIA 雲端心得庫)並辦理學分抵免與獎助金核銷。
- 課程限制
開放對象與學院:不限學院(教育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理學院、國際學位學程在學學生均得依姊妹校對應系所申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在學大學部學生(大一除外)及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休學生))。
依《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際交換學生甄選實施要點》、《優秀學生出國進修獎助要點》及《115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規定:(1)申請人須為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或研究所碩、博士生(大一新生、轉學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在職專班生及領有臺灣獎學金者不得參加甄選;
公費生須經師資培育處、分發縣市政府及教育部同意保留公費資格並延後分發);
(2)歷年在校成績總平均須達 75 分(含)以上或 GPA 3.0 以上(申請學海惜珠須班級排名前 50%,中文歷年成績單須附班級排名);
(3)甄選分為「英文組、日文組、韓文組、越文組、法文組、德文組、中文組」七組(每人限擇一組報考,至多填寫 3 個志願;
德瑞奧 9 校標註 ▲ 者由英文組及德文組共用名額),採筆試(40%,以報考語組語文作答申論題 2 題)及面試(60%,含書面審查與學業成績),總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4)交換期間須於國北教大完成註冊選課並繳交全額學雜費,每學期於姊妹校至少應修習 2 門課或 6 學分,返國後依規定繳交交換心得報告並辦理學分抵免。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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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姊妹校參考名單(115學年度未開放交換)
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
- 跨校比較:昌信大學 Changshin University全台締約大學門檻、生活費與修課方向
- 韓國交換選項與生活預算核對
- 交換學生申請資格怎麼看?GPA、語言成績與選課限制核對表
- 交換學生申請流程:從校內甄選到錄取的文件與時間表
- 交換學生一學期要多少錢?預算表、生活費與現金準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