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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以色列

耶路撒冷音樂舞蹈學院 The Jerusalem Academy of Music and Dance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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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快速核對

母校與目的地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以色列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學士班(大二以上)、碩士班、博士班

方案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國際事務處【116學年度第1學期赴外交換學生甄選計畫】(國際姊妹校交換計畫(亞洲—以色列))

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狀態說明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事務處公告合作學校(國際事務處【116學年度第1學期赴外交換學生甄選計畫】(國際姊妹校交換計畫(亞洲—以色列)));

名額:第 1 學期(秋季班)2 名、第 2 學期(春季班)2 名(交換期間:一學期)(無語言要求門檻,但該校以希伯來文授課;

須自行在外租屋(當地租金約每月2000以色列新謝克爾,實際依當地情況))。

母校受理時窗

受理中(依來源時窗)

名額與適用年度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6

來源申請梯次

116學年度第1學期交換學生甄選(11/02線上截止、11/03系所收件截止)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來源已列載,仍需確認適用年度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第 1 學期(秋季班)2 名、第 2 學期(春季班)2 名(交換期間:一學期)

申請資格與語言

可申請學院

表演藝術學院

可申請學制

學士班(大二以上)、碩士班、博士班

申請資格

開放對象:表演藝術學院(學士班(大二以上)、碩士班、博士班)|歷年學業成績(各學期加總)平均 80 分以上或班(系)排名前 70%,且操行成績 85 分以上(無懲處紀錄)|無語言要求門檻,但該校以希伯來文授課

語言條件

無語言要求門檻,但該校以希伯來文授課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研修期間

一學期(單次甄選僅可申請 1 間學校,同一學制以出國交換 1 次為限;

可同步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或依雙聯學制辦法銜接雙聯學位)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116學年度第1學期(2027年秋季赴外)交換學生計畫甄選:線上申請(e-Portal 校務行政資訊系統)至 2026/11/02(一)23:59 截止,紙本申請資料須於 2026/11/03(二)17:00 前繳交至所屬系(所)辦公室;

經系所初審(11/04–11/11)、學院複審(11/12–11/23)及國際教育委員會決審後,預計於 2026/12/30 公告甄選結果(單次甄選僅可申請 1 間學校)

學期日期

春季班(第2學期):每年 1–2 月起至 6–7 月止(預計);

秋季班(第1學期):每年 8–9 月起至翌年 1–2 月止(預計)

學費與住宿

學費資訊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雜費與 5,000 元保證金規定: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交換學生甄選要點》,交換期間學生須於本校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

錄取後 30 日內須繳交新臺幣 5,000 元保證金(中低收入戶持證明免繳),履行境外修課(至少 2 門或 6 學分且至少 1 門本系專業課程、通過 1/2 以上)與返國後 30 日內完成返校手續及 2,000 字心得報告後無息退還。

本合作校待遇:出國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出國交換學生」身分就讀並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

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與往返機票等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五大出國研修、實習與國際展演競賽獎助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補助赴非大陸港澳地區合作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之來回機票與生活費);

(2)教育部《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專案補助);

(3)教育部《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專業藝術與文創機構實習獎助;

(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補助教職員生參加國際教學展演競賽實施要點》與《國際移地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5)就學貸款海外研修配套(可下載《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證明信》申辦出國交換期間就學貸款)。

住宿資訊

獲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耶路撒冷音樂舞蹈學院 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自行安排校外住宿(出國交換期間須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出國交換學生」身分就讀並保有臺藝大學籍),免繳接待合作學校學費;

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簽證費與往返機票等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申請說明

步驟一(確認臺藝大就讀滿 1 學期、歷年平均 80 分或前 70% 門檻與 耶路撒冷音樂舞蹈學院 語言及作品集要求):確認符合《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交換學生甄選要點》資格(歷年學業成績(各學期加總)平均 80 分以上或班(系)排名前 70%,且操行成績 85 分以上(無懲處紀錄)),單次甄選僅可擇定 1 間志願學校,並備妥符合 耶路撒冷音樂舞蹈學院 規定之語言能力證明(無語言要求門檻,但該校以希伯來文授課)與專業作品集。

步驟二(2026/11/02 23:59 前完成 e-Portal 線上申請,11/03 17:00 前繳交紙本至所屬系所):登入臺藝大校務行政資訊系統(e-Portal)填報交換申請並上傳:(1)申請表、(2)中文歷年成績單(含歷年平均及班/系排名百分比)、(3)讀書與研修計畫、(4)自傳及履歷表、(5)語言能力證明、(6)作品集(無則免)、(7)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及應屆畢業生切結書(如適用),並列印紙本於 11/03 17:00 前送交所屬系(所)辦公室。

步驟三(系所初審 11/04–11/11、學院複審 11/12–11/23、國際教育委員會決審與 12/30 結果公告):經三級審查於 2026/12/30 公告錄取名單後,錄取生須於 30 日內繳交《錄取資格確認書》、《出國研修同意書》及出納組新臺幣 5,000 元保證金收據正本(中低收入戶免繳)。

步驟四(向 耶路撒冷音樂舞蹈學院 The Jerusalem Academy of Music and Dance 遞交提名與入學申請、離校手續、海外修課通報與返國退還保證金):出國前 14 日完成《離校手續單》及《選送學生出國健康檢查記錄表》,抵達國外 7 日內線上填報居住資訊,開學後 30 日內將修課清單(至少 2 門或 6 學分,含至少 1 門本系專業課)送系所審核;

返國後 30 日內完成《返校手續單》、問卷、2,000 字以上研修心得報告(含照片 3–6 張)及《保證金退費申請表》。

課程限制

開放對象與學院:表演藝術學院(學士班(大二以上)、碩士班、博士班)。

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交換學生甄選要點》及《116學年度第1學期交換學生計畫甄選簡章》規定:(1)申請時須已在本校就讀滿 1 學期(含)以上之在學生(畢業於本校之在學碩、博生亦須就讀滿 1 學期以上;

不含在職專班),歷年學業平均 80 分以上或班(系)排名前 70%,操行 85 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2)單次甄選僅可申請 1 間學校,同一學制僅得出國交換一次;

校內審查配分為:需語言檢定之學校(在校成績 45%、語言能力 25%、研修計畫 20%、其他得獎/論文/實習 10%)或不需語言檢定之學校(在校成績 55%、研修計畫 25%、其他 20%);

(3)錄取後 30 日內須繳交《錄取資格確認書》、《出國研修同意書》及新臺幣 5,000 元保證金收據正本(中低收入戶免繳);

出國前 14 日完成《離校手續單》,抵達國外 7 日內線上填報居住資訊;

(4)境外研修期間每學期應至少修習 2 門或相當於臺灣學制 6 學分以上課程(至少 1 門為原屬系所專業課程),並通過所選讀學分或課程 1/2 以上;

開學後 30 日內須將修課清單送原屬系所審核;

返國後 30 日內(學海受獎生為 2 週內)完成《返校手續單》及 2,000 字以上研修心得報告(含照片 3–6 張),始得申請無息退還 5,000 元保證金。

母校合作校/名額資料來源 · 合作校官方網站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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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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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姊妹校交換計畫(亞洲—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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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