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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 捷克

西波西米亞大學(University of West Bohemia)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國立臺北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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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快速核對

母校與目的地

國立臺北大學 → 捷克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大學部、研究所(依合作校規定)

方案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交換學生(英語組)

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母校受理時窗

待確認

名額與適用年度

來源適用學年度

來源未明確標示,待確認

來源申請梯次

來源未明確標示,待確認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待確認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4 名上限

申請資格與語言

可申請學院

依合作校規定

可申請學制

大學部、研究所(依合作校規定)

申請資格

建議法律、電資院、經濟系相關系所學生 具備CEFR B2程度 無 4 1學期 1.上、下學期各2個交換名額 2.建議交換生主修與下列學程相關: Faculty of Economics (FEK) Faculty of Arts (FF) Faculty of Education (FPE) Faculty of Law (FPR) Facul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FST) Faculty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FEL) Faculty of Applied Sciences (FAV) Faculty of Health Care Studies (FZS) Ladislav Sutnar Faculty of Design and Art (FDU)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研修期間

1學期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116 學年度校內申請 2026/10/01–10/23 17:00(國際處公告);

之後梯次以當期公告為準。

學費與住宿

學費資訊

交換期間須保留臺北大學學籍並依規定繳費;

合作校學費是否免繳以個別協議為準。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申請說明

同一梯次擇一語組,最多填列 5 個志願;

通過校內甄選後仍須經合作校審查。

母校合作校/名額資料來源 · 合作校官方網站

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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