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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香港

香港教育大學 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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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快速核對

母校與目的地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香港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學士班(大二年級、大三年級、大四年級、大五年級、大六年級)、碩士班、博士班

方案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交換學生(校級・中文組)

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狀態說明

2026-10-21 核對臺師大 116-1 官方名額列表。

116-1:校級(國際事務處)2 名。

各合約分開適用,不將不同院系名額合併為可共用名額。

校級線上申請排定 2026/11/01–11/15;

院系所自行辦理的期限須另洽該單位。

名額與申請時間、資格審查分開判斷。

母校受理時窗

受理中(依來源時窗)

名額與適用年度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6

來源申請梯次

116-1(2026年11月甄選/2027年赴外)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來源已列載,仍需確認適用年度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116-1:校級(國際事務處)2 名。

各合約分開適用,不將不同院系名額合併為可共用名額。

申請資格與語言

可申請學院

全校各學院系所(校級交換計畫,由國際事務處統籌甄選)

可申請學制

學士班(大二年級、大三年級、大四年級、大五年級、大六年級)、碩士班、博士班

申請資格

合約層級:校級(辦理單位:國際事務處)|可申請學制:學士班(大二年級、大三年級、大四年級、大五年級、大六年級)、碩士班、博士班|承辦窗口:蔡安欣 (zoeat@ntnu.edu.tw / 886 2-7749-7978|學程備註:【一般學程】1.課程為英語授課,並需選修12-15學分。

2.提供廣東話初級班。

3.本校春季班1月初開學較早,請務必確認上學期課程是否能配合赴外時程。

4.碩博士生限修學士班課程。

|語文要求:【一般學程】TOEFL iBT 80 / IELTS 6.0|學業門檻:一般學程:GPA 2.69(並須於臺師大修業滿一學期以上)

語言條件

【一般學程】TOEFL iBT 80 / IELTS 6.0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研修期間

一學期為原則(特定姊妹校學程提供一學年者依其規定;

在學期間赴外交換以二次為限、總計不超過二學期)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116-1 校級甄選:2026年11月1日開放線上申請,2026年11月15日(日)23:59:59 截止繳件、11月16日 23:59:59 審查補件截止;

12月11日第一次分發結果公告,12月19日–12月21日最終榜單公告(院系所級交換依各院系所公告時程辦理)

學期日期

秋季班(第1學期):約每年 8/9 月至翌年 1 月(日本及德國為 10 月至翌年 2/3 月);

春季班(第2學期):約每年 2 月至 6/7 月(日本及德國為 4 月至 8 月)

學費與住宿

學費資訊

交換期間須於臺師大完成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以保留在學學籍,免繳姊妹校學費(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校內初選報名費為新臺幣 500 元(超商繳費加蓋當日章或線上信用卡繳費截圖上傳,繳納後不予退還);

分發錄取並完成線上報到(上傳本人及家長簽署之「錄取資格確認書」)後,若無不可抗力情事而放棄交換資格者,須繳納行政作業費新臺幣 5,000 元(匯入校務發展基金),且不得再參加校級交換生甄選。

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境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出國修課每學期至少應修習 2 科或 6 學分(姊妹校規定更高者從其規定),歐洲 ECTS 原則以 2 ECTS 等同 1 學分,採認上限為畢業最低總學分數三分之一。

住宿資訊

大部份交換校提供宿舍申請(住宿費由學生自理),惟房間數有限無法保證入住;

未申請到校內宿舍者須依交換校資訊自行辦理校外租屋。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申請說明

步驟一(選定語組與填報志願):於 2026/11/01–11/15 23:59:59 登入「臺師大赴外交換生申請系統」(https://bds.oia.ntnu.edu.tw/bds/OE),擇一語組報名(本案屬 中文組,不得跨組),選填 1 至 10 所符合語言及成績條件之志願校。

步驟二(上傳電子備審與繳交報名費):上傳 (A) 申請書(本人及系主任簽名掃描檔;

公費生加附保證人同意書)、(B) 自傳與出國學習計畫(中英文合計 500–5,000 字,建議加附外文版 500–2,500 字)、(D) 有效期限內之語言能力證明(中文組除外;

不接受 TOEFL MyBest Scores)、(E) 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及學士班歷年名次證明、(F) 大學以上優良事蹟或活動證明、(G) 報名費 500 元繳費證明。

步驟三(100% 線上書面審查與兩階段志願分發):由國際處遴聘審查委員依「語言能力 30%、學業及相關學術表現 30%(含 EMI 全英語授課修課數 5%,修滿 5 門得滿分)、自傳及出國學習計畫 20%、優良事蹟或活動證明 20%」綜合評分;

12/01–12/09 公布甄審成績排序並開放網路變更志願序,12/11 公告第一次分發結果與線上報到,12/11–12/14 開放缺額第二次志願填報,12/15–12/21 公告第二次分發與最終榜單。

步驟四(姊妹校提名複審與行前準備):獲推薦生依國際處或院系所通知備齊 香港教育大學 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複審申請文件(含推薦信、英文成績單、財力證明與護照影本),待取得正式入學許可後辦理簽證、役男出境(出境前 30 天向生輔組申請)及參加行前說明會。

課程限制

【一般學程】1.課程為英語授課,並需選修12-15學分。

2.提供廣東話初級班。

3.本校春季班1月初開學較早,請務必確認上學期課程是否能配合赴外時程。

4.碩博士生限修學士班課程。

母校合作校/名額資料來源 · 合作校官方網站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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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

臺師大其他同國家合作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