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 柬埔寨
亞歐大學 Asia Euro University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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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校與目的地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 柬埔寨
-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班一年級下學期(含)以上之在學學生(休學期間不得提出申請,研究所須附論文指導教授推薦信)
- 方案資料狀態
歷史/參考資料
-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國際事務處【校院級締約學術交流姊妹校】(國際事務處締約姊妹校(MOU/學術交流/策略聯盟協議))
- 資料狀態
歷史/參考資料
- 狀態說明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公告合作姊妹校(國際事務處【校院級締約學術交流姊妹校】(國際事務處締約姊妹校(MOU/學術交流/策略聯盟協議)));
名額:本學期列為國際事務處締約姊妹校參考名冊(實際開放交換或雙聯名額依國際事務處每學期海外研習甄選簡章公告為準)(承辦單位:國際事務處|締約日期:2024.10.21–2027.10.21|合約類別:MoU 合作備忘錄|官方姊妹校名冊:https://oia.ncut.edu.tw/p/412-1030-2698.php?Lang=zh-tw)。
- 母校受理時窗
已截止
名額與適用年度
-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5
- 來源申請梯次
115-2(116-1秋季班交換甄選:2026/12/24截止)&115-1(115-2春季班甄選:06/12截止)
-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參考名額
-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本學期列為國際事務處締約姊妹校參考名冊(實際開放交換或雙聯名額依國際事務處每學期海外研習甄選簡章公告為準)
申請資格與語言
- 可申請學院
不限學院(工程學院、電資學院、管理學院、人文創意學院、通識教育學院均得依兩校合作協議與對應專業申請)
- 可申請學制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班一年級下學期(含)以上之在學學生(休學期間不得提出申請,研究所須附論文指導教授推薦信)
- 申請資格
開放對象:不限學院(工程學院、電資學院、管理學院、人文創意學院、通識教育學院均得依兩校合作協議與對應專業申請)(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班一年級下學期(含)以上之在學學生(休學期間不得提出申請,研究所須附論文指導教授推薦信))|大學部歷年課業成績總平均達 70 分(約 GPA 2.5)以上或系排名前 50% 以內;
研究所須檢附論文或專題指導教授推薦信|符合《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國際交流甄選要點》及《海外研習甄選與經費獎助要點》規定:學期/學年型須達 CEFR B1 以上(TOEIC 550、TOEFL iBT 61、TOEFL ITP 500、IELTS 5.0 或 GEPT 中級,不接受 CSEPT;
報名截止日前兩年內有效)
- 語言條件
符合《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國際交流甄選要點》及《海外研習甄選與經費獎助要點》規定:學期/學年型須達 CEFR B1 以上(TOEIC 550、TOEFL iBT 61、TOEFL ITP 500、IELTS 5.0 或 GEPT 中級,不接受 CSEPT;
報名截止日前兩年內有效)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 研修期間
一學期或一學年(美國北伊利諾大學 NIU、波莫納加州州立理工大學 Cal Poly Pomona、漢弗萊斯大學 Humphreys University 與英國密德薩斯大學 Middlesex University 另設 3+1/1+1/3+1+1 雙聯學位學制)
-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115學年度第二梯次(116-1秋季班出國交換暨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海飛颺甄選):即日起至 2026/12/24(四)17:00 止完成線上報名並將紙本申請表件送達圖資大樓 5 樓國際事務處國際交流組(第3次海外研習說明會於 2026/11/11 12:00 在圖資大樓 6 樓會議室舉行);
第一梯次(春季班出國交換):每年 5–6 月受理收件(115年度於 2026/06/12 17:00 截止)
- 學期日期
秋季班(第 1 學期):每年 8/9 月起至翌年 1/2 月止(預計);
春季班(第 2 學期):每年 2/3 月起至 6/7 月止(預計)
學費與住宿
- 學費資訊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雜費減免優惠與姊妹校待遇:依《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國際交流甄選要點》第八點規定,學生於出國進修與修讀學分期間應辦理註冊手續,大學部學生減免出國期間「學費」(僅需繳納雜費與學生平安保險費),研究所學生減免出國期間「學分費」(僅需繳納學雜費基數與學生平安保險費)。
本合作校待遇:交換或研修期間須於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完成註冊手續(依《學生國際交流甄選要點》第八點,大學部減免出國期間學費、研究所減免學分費;
姊妹校學費待遇依兩校協議辦理)。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三級分區海外研習獎助金與圓夢助學金體系(依《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海外研習甄選與經費獎助要點》115.06.25 修頒):(1)第 1 級重點國家(德國 HAWtech 聯盟學校、日本、美國):每學期補助上限新臺幣 15 萬元、一學年上限 30 萬元、短期研習上限 6 萬元(經濟不利學生圓夢助學金另加發:學期型 5 萬元、學年型 10 萬元、短期 2 萬元);
(2)第 2 級歐美大洋洲及韓國(如捷克 UHK/Škoda Auto、英國 Middlesex、韓國嘉泉/淑明女大):每學期補助上限新臺幣 12 萬元、一學年上限 24 萬元、短期研習上限 4 萬元(經濟不利學生另加發:學期型 4 萬元、學年型 8 萬元、短期 1.5 萬元);
(3)第 3 級其他亞太地區(如越南、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印度):每學期補助上限新臺幣 9 萬元、一學年上限 18 萬元、短期研習上限 2 萬元(經濟不利學生另加發:學期型 3 萬元、學年型 6 萬元、短期 1 萬元)。
獎助金分兩階段核發:出國前核發 80%,返國兩週內繳齊成果報告、雙週誌與短片後核發剩餘 20%。
- 住宿資訊
獲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推薦提名後,可依 亞歐大學 國際處指引申請校內學生宿舍或校外合作學生公寓(交換或研修期間須於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完成註冊手續(依《學生國際交流甄選要點》第八點,大學部減免出國期間學費、研究所減免學分費;
姊妹校學費待遇依兩校協議辦理))。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 申請說明
步驟一(確認勤益在學資格、70 分或前 50% 學業門檻與 亞歐大學 語檢要求):確認符合《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國際交流甄選要點》及《海外研習甄選與經費獎助要點》規定(大學部歷年課業成績總平均達 70 分(約 GPA 2.5)以上或系排名前 50% 以內;
研究所須檢附論文或專題指導教授推薦信),並備妥報名截止日前兩年內有效之語言能力證明(符合《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國際交流甄選要點》及《海外研習甄選與經費獎助要點》規定:學期/學年型須達 CEFR B1 以上(TOEIC 550、TOEFL iBT 61、TOEFL ITP 500、IELTS 5.0 或 GEPT 中級,不接受 CSEPT;
報名截止日前兩年內有效);
注意不接受 CSEPT 成績)。
步驟二(完成線上報名表填寫並備齊 9 項書面申請表件送交圖資大樓 5 樓國際事務處):依《交換學生申請文件檢核表》備妥:(1)交換學生甄選申請表(含導師/指導教授簽名審查意見)、(2)大學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含排名;
轉學生須附原校成績單)、(3)大學歷年英文成績單正本、(4)語言能力證明影本(兩年內有效)、(5)外文讀書計畫(含修課規劃、預計達成目標)、(6)外文自傳(含自我介紹、申請動機)、(7)家長同意書(全學制皆須繳交)、(8)教授推薦信(大學部免繳,研究所必繳)、(9)交換學生繳交資料檢核表及獎助學金具結書,於截止日(115-2 第二梯次為 2026/12/24 17:00)前送達國際事務處國際交流組。
步驟三(參加「國際事務處海外研習甄選委員會」書面與面試審查):書面資格合格者參加校內甄選面試(評分項目包含在校成績、語言檢定、外文讀書計畫與面試表現),錄取名單及核定獎助金額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站,錄取生須於期限內繳交《錄取資格確認書》。
步驟四(由國際事務處向 亞歐大學 Asia Euro University 提名、簽訂行政契約書與預先學分採認、辦理簽證保險與返國結案):出國前完成《出國前修課規劃之學分採認及抵免申請表》及《獎助學生海外研修行政契約書》(一式三份,需保證人 1 人),役男於出國前 1.5 個月辦理緩徵出境,領取第一階段 80% 獎助金;
海外每學期至少選修 3 門正式課程(等同勤益 9 學分),返國後兩週(14 日)內繳交返校程序單、教育部與校內版成果報告書及 3–5 分鐘短片以領取剩餘 20% 獎助金。
- 課程限制
開放對象與學院:不限學院(工程學院、電資學院、管理學院、人文創意學院、通識教育學院均得依兩校合作協議與對應專業申請)(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班一年級下學期(含)以上之在學學生(休學期間不得提出申請,研究所須附論文指導教授推薦信))。
依《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國際交流甄選要點》及《學生海外研習甄選與經費獎助要點》規定:(1)申請資格為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或研究所一年級下學期(含)以上之在學學生(休學期間不得提出申請;
大一下學期即可報名申請大二出國交換);
(2)大學部歷年課業成績總平均達 70 分(約 GPA 2.5)以上或系排名前 50% 以內,研究所須檢附論文或專題指導教授推薦信(審查意見簽章);
(3)交換期間每學期至少須選修並通過 3 門正式學分課程(等同勤益 9 學分,不含語言、文化或體育類課程,且至少 6 學分或 2 門課及格;
獲獎學金赴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富勒頓分校 CSUF 者須修讀至少 12 學分),出國前須先填妥《出國前修課規劃之學分採認及抵免申請表》經系主任及教務處核准;
(4)獲獎助學生出國前須簽訂《獎助學生海外研修行政契約書》(一式三份,需覓保證人 1 人連帶保證),在國外期間每兩週繳交雙週誌,並於返國後兩週(14 日)內繳交返校程序單、教育部學海版(5,000 字以上及 6 張照片)與勤益校內版成果報告書及 3–5 分鐘留學生活短片,以核發第二階段 20% 獎助金並辦理學分抵免。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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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事務處締約姊妹校(MOU/學術交流/策略聯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