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中國大陸
北京外國語大學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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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校與目的地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中國大陸
-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大學部大一(下學期)至大四、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休學生及延畢生不可申請)
- 方案資料狀態
歷史/參考資料
-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大陸及港澳地區姊妹校交換計畫
- 資料狀態
歷史/參考資料
- 狀態說明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公告交換/雙聯合作姊妹校(大陸及港澳地區姊妹校交換計畫);
115-1(2026年秋季班)參考名額:2 名(115-2 春季班未開缺,預計 116-1 秋季班重新開放申請)。
- 母校受理時窗
已截止
名額與適用年度
-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5
- 來源申請梯次
2026年秋季班(115-1學期)赴大陸及港澳地區姊妹校交換計畫(預計116-1重新開放)
-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參考名額
-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115-1(2026年秋季班)參考名額:2 名(115-2 春季班未開缺,預計 116-1 秋季班重新開放申請)
申請資格與語言
- 可申請學院
不限學院(教育學院、理學院、工學院、管理學院、社會科學暨體育學院、文學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學院等全校各系所符合姊妹校開設專業與語檢條件之在學生皆可申請;
甄選單位:國際處)
- 可申請學制
大學部大一(下學期)至大四、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休學生及延畢生不可申請)
- 申請資格
開放對象:不限學院(教育學院、理學院、工學院、管理學院、社會科學暨體育學院、文學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學院等全校各系所符合姊妹校開設專業與語檢條件之在學生皆可申請;
甄選單位:國際處)(大學部大一(下學期)至大四、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休學生及延畢生不可申請))|須於彰師大就讀滿一學期以上(最早大一下申請、大二上出國),歷年成績單須含全班人數、名次及百分比並符合接待校錄取標準|赴大陸地區姊妹校交換免附外語檢定證明(惟外語檢定證書可列為校內書面審查加分佐證文件)
- 語言條件
赴大陸地區姊妹校交換免附外語檢定證明(惟外語檢定證書可列為校內書面審查加分佐證文件)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 研修期間
1 學期或 1 學年(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及兩校協議名額辦理)
-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2027年春季班(115-2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交換甄選】2026/10/06 公告簡章、2026/10/27 (二) 15:00 校內收件截止(將申請表 Word 檔與全套申請資料合併為單一 PDF 檔寄至 `yuchen@cc.ncue.edu.tw`[主旨:115-2大陸_申請人姓名],並繳交紙本乙份至白沙大樓 4 樓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章祐甄專員,分機 5124)、2026/10/29 (四) 或 10/30 (五) 校內面試、2026年11月初公告錄取名單;
【秋季班(116-1學期)預告】預計 2027年3月初公告簡章(開放 29 所大陸及香港合作高校)
- 學期日期
秋季學期(上學期):約 9 月初至翌年 1 月中旬;
春季學期(下學期):約 2 月中下旬至 6 月底/7 月初
學費與住宿
- 學費資訊
彰師大在學註冊、公費/自費交換與雙聯學雜費規定: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及《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注意事項》規定,交換生於出國交換期間仍須於彰師大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休學生、延畢生不得申請;
惟已修滿畢業應修科目學分、專為出國交換經核准延畢以 1 年為限者不在此限)。
公費交換生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自費交換生及跨國雙聯學位生則須依兩校協議向接待校繳交學雜費。
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補助與返國義務(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補助作業準則》):(1)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彰師大在學生,赴國外非大陸及港澳之大專校院修讀學分 1 學期或 1 學年,歷年學業總平均達 GPA 2.5 以上或全班排名前 50%(約 70 分以上),且具 2 年內有效外語檢定證明(英語系國家基準:TOEFL iBT 61 / IELTS 5.5[學術組]/ TOEIC 670[不採計校園考]/ GEPT 中高級);
(2)學海惜珠另須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核定資格;
(3)補助撥付與返國義務:出國前簽訂行政契約書先核發 80% 補助款,返國抵臺(桃園機場入境)後 14 日內須完成返國報到、繳交 2,500 字以內《交換心得報告》(含照片 5–6 張,Word 檔與 PDF 檔)及留學報告表,並須履行 8 小時返國經驗分享或國際處活動志工義務,始得請領 20% 尾款。
- 住宿資訊
獲彰師大國際暨兩岸事務處提名後,可依 北京外國語大學 交換生 Fact Sheet 與國際處姊妹校專頁指引申請校內學生宿舍或校外國際學生公寓(簡章與學校說明:211工程暨雙一流外語頂尖名校(北京);
115-1 秋季班開放 2 名公費交換名額,國際處收錄 9 篇學長姐交換心得。
)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 申請說明
步驟一(確認彰師大在學滿一學期資格、GPA 與 北京外國語大學 語檢門檻):確認已於彰師大就讀滿一學期以上(最早大一下學期申請、大二上學期出國;
休學生與一般延畢生不可申請),符合 北京外國語大學 規定之學業成績(須於彰師大就讀滿一學期以上(最早大一下申請、大二上出國),歷年成績單須含全班人數、名次及百分比並符合接待校錄取標準)與 2 年內有效之語言能力證明(赴大陸地區姊妹校交換免附外語檢定證明(惟外語檢定證書可列為校內書面審查加分佐證文件);
注意:TOEIC 校園考不予採計,IELTS 須為學術組 Academic)。
步驟二(完成線上表單登錄、寄送單一合併 PDF 電子檔並親送透明資料袋紙本至國際處):於校內截止日(116學年國外非大陸姊妹校暨學海補助為 `2027/01/13 15:00`;
115-2 大陸地區姊妹校為 `2026/10/27 15:00`)前:(1)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2)備齊申請表(貼妥大頭照並完成系所核章)、家長保證書、健康自述表、中英文歷年成績單(須含全班人數、名次及百分比)、中文自傳(800 字內)與讀書計畫(1,500 字內)、英文或外文自傳與讀書計畫(各 2 頁內)、有效語檢證明及學海飛颺/惜珠申請表,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 PDF 寄至承辦信箱(國外:`outgoing@gm.ncue.edu.tw` 林九汝專員;
大陸:`yuchen@cc.ncue.edu.tw` 章祐甄專員);
(3)將紙本正本 1 份置於透明資料袋(切勿裝訂)送交白沙大樓 4 樓國際暨兩岸事務處。
步驟三(參加全外語校內面試審查[未達 70 分不予選送]、志願分發與繳交錄取確認書):國際處組成 3–5 人甄選小組辦理書面審查與校內面試(國外姊妹校採全外語面試,每人約 5 分鐘:含 2 分鐘外語自我介紹與讀書計畫簡報+3 分鐘委員提問;
面試總成績平均未達 70 分者不予選送,同分時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
錄取公告後,正取生須於期限內繳交《錄取確認書》,由國際處向 北京外國語大學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辦理官方提名(Nomination)。
步驟四(遞交姊妹校入學申請、辦理簽證保險、每學期修習至少 2 門課或 6 學分並於返國 14 日內繳交心得報告):獲提名後依姊妹校規定遞交外文入學申請、護照影本、英文財力證明、選課計畫與宿舍申請;
出國前參加行前說明會、投保涵蓋全期之海外醫療及意外險(學海受獎生另簽訂行政契約書請領 80% 補助款)。
抵達姊妹校後回傳《抵達通知單》,交換期間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2 門課或相當於彰師大 6 學分之課程;
返國抵臺後 14 日內須繳交返國註冊單、2,500 字以內《交換心得報告》(含 5–6 張照片)及正式成績單辦理學分抵免與學海 20% 尾款核銷。
- 課程限制
開放對象與領域:不限學院(教育學院、理學院、工學院、管理學院、社會科學暨體育學院、文學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學院等全校各系所符合姊妹校開設專業與語檢條件之在學生皆可申請;
甄選單位:國際處)。
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注意事項》第4點及《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準則》規定:學生於出國修課期間,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2 門課或相當於本校 6 學分之課程;
出國修習學分總數以不超過畢業應修學分數三分之一(研究生為二分之一)為原則,師資培育課程及研究生修習國外大學部課程不予抵免(《學分對照表》基準:1 彰師大學分 = 2 歐洲 ECTS = 5 英國 CATS = 4 澳洲學分 = 1 日/韓學分)。
欄位查核狀態與來源
- 名額(請連同名額狀態閱讀):僅供參考;母校姊妹校名冊或歷年/非當期簡章參考資料;當期是否開放、最終名額與接待校條件仍須向國際處及接待校確認。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23:30(臺灣時間))
- 可申請學院:僅供參考;母校姊妹校名冊或歷年/非當期簡章參考資料;當期是否開放、最終名額與接待校條件仍須向國際處及接待校確認。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23:30(臺灣時間))
- 可申請學制:僅供參考;母校姊妹校名冊或歷年/非當期簡章參考資料;當期是否開放、最終名額與接待校條件仍須向國際處及接待校確認。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23:30(臺灣時間))
- 語言條件:僅供參考;母校姊妹校名冊或歷年/非當期簡章參考資料;當期是否開放、最終名額與接待校條件仍須向國際處及接待校確認。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23:30(臺灣時間))
- 研修期間:僅供參考;母校姊妹校名冊或歷年/非當期簡章參考資料;當期是否開放、最終名額與接待校條件仍須向國際處及接待校確認。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23:30(臺灣時間))
- 補充條件:僅供參考;母校姊妹校名冊或歷年/非當期簡章參考資料;當期是否開放、最終名額與接待校條件仍須向國際處及接待校確認。 查閱來源 (查核:2026/10/21 23:30(臺灣時間))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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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
- 跨校比較:北京外國語大學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全台締約大學門檻、生活費與修課方向
- 交換學生申請資格怎麼看?GPA、語言成績與選課限制核對表
- 交換學生申請流程:從校內甄選到錄取的文件與時間表
- 交換學生一學期要多少錢?預算表、生活費與現金準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