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Way
開啟選校工具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馬來西亞

拉曼理工大學 Tunku Abdul Rahman University of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在 UniWay 查看學校與規劃申請 · 查看跨校外國大學頁(全台締約校與經驗摘要)

申請前快速核對

母校與目的地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馬來西亞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暨大註冊就讀滿一學期以上在學學生)

方案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計畫(互免學費)

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狀態說明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公告合作姊妹校(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計畫(互免學費));

依當學期簡章與合約名額公告。

母校受理時窗

受理中(依來源時窗)

名額與適用年度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5

來源申請梯次

115學年度秋季班(2–3月收件提名)&春季班(9–10月收件提名)姊妹校交換學生暨跨國雙聯學位甄選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來源已列載,仍需確認適用年度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依當學期簡章與合約名額公告

申請資格與語言

可申請學院

人文學院、管理學院、科技學院、教育學院、水沙連學院、護理暨健康福祉學院

可申請學制

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暨大註冊就讀滿一學期以上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

開放對象:人文學院、管理學院、科技學院、教育學院、水沙連學院、護理暨健康福祉學院(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暨大註冊就讀滿一學期以上在學學生))|已於暨大註冊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建議在校 GPA 2.5–3.0(約學業平均 70–75 分以上);

校內甄選依《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計算要點》以「10 分 × (100% − 班級排名百分比)」計算學業成績積分(滿分 10 分)|英語 TOEFL iBT 72 / ITP 543 或 IELTS 6.0 或 TOEIC 750 以上(CEFR B2,折合《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計算要點》主要語言 8 分;

一般交換門檻為 TOEFL iBT 42 / ITP 460、IELTS 5.0 或 TOEIC 550[5 分])

語言條件

英語 TOEFL iBT 72 / ITP 543 或 IELTS 6.0 或 TOEIC 750 以上(CEFR B2,折合《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計算要點》主要語言 8 分;

一般交換門檻為 TOEFL iBT 42 / ITP 460、IELTS 5.0 或 TOEIC 550[5 分])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研修期間

一學期或一學年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秋季班(Fall Semester 出國):每年 2–3 月校內收件及提名|春季班(Spring Semester 出國):每年 9–10 月校內收件及提名(各姊妹校提名與申請截止日依國際處《姊妹校交換生申請截止日期》公告辦理)

學期日期

第一學期:約 9/10 月至翌年 1/2 月;

第二學期:約 2/3 月至 6/7 月

學費與住宿

學費資訊

暨大在學註冊與合作姊妹校學費待遇:公費交換生於出國交換期間須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本合作校待遇:公費交換生繳交暨大全額學雜費並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符合資格者可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及校內《選送優秀學生出國補助要點》機票、生活費與學費補助(雙聯學位生依雙聯協議繳費,獲海外學位證書後另得請領 10 萬元獎勵金)。

暨大四大出國獎助學金體系:(1)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選送優秀學生赴非大陸港澳之海外姊妹校交換,主要語言積分須達 8 分[CEFR B2]以上,每名約補助新臺幣 5萬–15萬元);

(2)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補助具低收、中低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之優秀學生出國交換機票與生活費);

(3)校內《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選送優秀學生出國補助要點》(114.07.22 修正,歐美地區交換一學期最高新臺幣 50,000 元、一學年最高 100,000 元;

亞洲及大洋洲地區交換一學期最高 35,000 元、一學年最高 70,000 元);

(4)《辦理跨國雙聯學位制補助要點》(取得雙聯合作大學學位證書者核給新臺幣 100,000 元獎勵金)。

住宿資訊

獲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提名錄取後,可依 拉曼理工大學 國際處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國際學舍(學費與獎補助待遇:公費交換生繳交暨大全額學雜費並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符合資格者可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及校內《選送優秀學生出國補助要點》機票、生活費與學費補助(雙聯學位生依雙聯協議繳費,獲海外學位證書後另得請領 10 萬元獎勵金))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申請說明

步驟一(確認暨大在學學籍、成績班排與 拉曼理工大學 語檢要求):確認已於暨大註冊就讀滿一學期以上(大陸港澳交換須修業滿一年;

雙聯學位學士及博士班須滿二學期、碩士班須滿一學期),符合學業要求(已於暨大註冊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建議在校 GPA 2.5–3.0(約學業平均 70–75 分以上);

校內甄選依《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計算要點》以「10 分 × (100% − 班級排名百分比)」計算學業成績積分(滿分 10 分)),並備妥有效外語檢定成績單(英語 TOEFL iBT 72 / ITP 543 或 IELTS 6.0 或 TOEIC 750 以上(CEFR B2,折合《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計算要點》主要語言 8 分;

一般交換門檻為 TOEFL iBT 42 / ITP 460、IELTS 5.0 或 TOEIC 550[5 分]))。

步驟二(於秋季班 2–3 月或春季班 9–10 月校內截止日前送交系所與學院初審排序):填具《出國交換學生甄選申請表》及《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自評表》,檢附中英文歷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百分比)、外語能力檢定證明、中英文讀書計畫、自傳、師長推薦信及家長同意書,先送交各系所及所屬學院初審並排定「院推薦順序」(院排序前 25% 加 4 分、26%–50% 加 3 分、51%–75% 加 2 分、76%–100% 加 1 分)。

步驟三(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核算 30 分總積分、公告錄取推薦並向 拉曼理工大學 Tunku Abdul Rahman University of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 辦理官方提名):由學院彙送國際及兩岸事務處依《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計算要點》核算總積分(主要語言 10 分+次要語言 3 分+學業成績 10 分+院排序 1–4 分+國際學伴/社團 3 分),經甄選審查會核定錄取後簽署行政契約書,並於姊妹校截止日前完成線上提名(Nomination)與申請文件寄送。

步驟四(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或校內出國補助、辦理簽證與學分換算預審,返國 14 日內繳交心得報告與核銷):取得姊妹校入學許可後辦理簽證與選課預審(依《國外學分換算表》2 ECTS = 1 學分、4 CATS = 1 學分確認抵免);

返國後 14 日內繳交《出國交換研修心得報告》並檢具登機證、機票收據、出入境證明與正式成績單辦理獎助學金核銷與學分抵免。

課程限制

開放對象與學院:人文學院、管理學院、科技學院、教育學院、水沙連學院、護理暨健康福祉學院(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暨大註冊就讀滿一學期以上在學學生))。

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標準作業流程(SOP)》、《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計算要點》(112.06.14 修正通過)與《選送優秀學生出國補助要點》(114.07.22 修正通過)規定:(1)申請資格為本校正式註冊在學且已於本校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不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休學生;

赴大陸及港澳地區交換生須於本校修業滿一年;

跨國雙聯學位學士班及博士班須修業滿二學期、碩士班須修業滿一學期);

(2)校內甄選依《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計算要點》評比(滿分 30 分):主要語言能力最高 10 分(CEFR B2 為 8 分、B1 為 5 分、A2 為 2 分)+次要語言最高 3 分+學業成績最高 10 分(學士班以「10 分 × (100% − 班級排名百分比)」計算)+院推薦排序加分 1–4 分(前 25% 加 4 分)+曾任國際處國際學伴或國際事務社團幹部最高 3 分;

(3)出國交換期間須於暨大辦理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

返國後依《國外學分換算表》(歐洲 2 ECTS 折算暨大 1 學分、英國 4 CATS 折算暨大 1 學分、美加日韓約 1:1 折算)辦理學分抵免,獲補助者須於返國後 14 日內繳交研修心得報告。

母校合作校/名額資料來源 · 合作校官方網站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school_sn
142
group
國際及兩岸事務處 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計畫開放申請合作校(列載於《姊妹校交換生資訊》總表)

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

暨大其他同國家合作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