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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守大學 → 香港

香港理工大學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義守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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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快速核對

母校與目的地

義守大學 → 香港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義守大學具正式學籍之大學部(大二以上)及研究所(碩一以上)在學學生(延修生、休學學生及當學期畢業者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申請)

方案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義守大學校級出國交換生計畫暨海外雙聯學位計畫(Double Degree Program)

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狀態說明

義守大學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公告合作姐妹校(義守大學校級出國交換生計畫暨海外雙聯學位計畫(Double Degree Program));

交換生每年 2 名(1 學期或 1 學年);

雙聯學位(1+1 碩士、4+1 學碩)每年 2 名;

Total of 2 student per year for an academic exchange period of one or more summer session(s) or semester(s) up to one academic year。

母校受理時窗

受理中(依來源時窗)

名額與適用年度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5

來源申請梯次

115–116學年度赴境外交換研修暨雙聯學位校內甄選(第一梯次 2 月申請秋季班出國、第二梯次 8 月申請春季班出國)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來源已列載,仍需確認適用年度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交換生每年 2 名(1 學期或 1 學年);

雙聯學位(1+1 碩士、4+1 學碩)每年 2 名;

Total of 2 student per year for an academic exchange period of one or more summer session(s) or semester(s) up to one academic year

申請資格與語言

可申請學院

管理學院(BA)、國際學院(IC)、傳播與設計學院、觀光餐旅學院

可申請學制

義守大學具正式學籍之大學部(大二以上)及研究所(碩一以上)在學學生(延修生、休學學生及當學期畢業者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

開放對象:管理學院(BA)、國際學院(IC)、傳播與設計學院、觀光餐旅學院(義守大學具正式學籍之大學部(大二以上)及研究所(碩一以上)在學學生(延修生、休學學生及當學期畢業者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申請))|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及格(60分以上);

申請學海飛颺/惜珠者須前一學期成績達該系年級前 40% 或班排前 30% 且操行 80 分以上;

申請學海助學金/大陸研修團者須達全班前 50%|學術表現優秀、完成至少一年連續學習,並符合所選學程語言能力要求(IELTS 6.0 / TOEFL iBT 80);

1. Home Institution shall students of good academic performance and the student shall meet the required language proficiency of their choosen academic programme

2. Students must have completed at least one year of continuous study at their home institution

語言條件

學術表現優秀、完成至少一年連續學習,並符合所選學程語言能力要求(IELTS 6.0 / TOEFL iBT 80);

1. Home Institution shall students of good academic performance and the student shall meet the required language proficiency of their choosen academic programme

2. Students must have completed at least one year of continuous study at their home institution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研修期間

一學期或一學年(雙聯學位依 2+2、3+1、1+1、4+1 學制規定)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每年 2 月(申請次學年度第 1 學期秋季班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及每年 8 月(申請次學年度第 2 學期春季班出國交換一學期);

大陸研修團於前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申請,學習團於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申請

學期日期

第一學期(秋季班):約 9 月初至 12 月下旬;

第二學期(春季班):約 1 月中旬至 5 月下旬

學費與住宿

學費資訊

義守大學在學註冊與學雜費規定(依《義守大學學生赴境外交換研修甄選辦法》第 7 條及國際處《常見問題與解答》):交換生出國交流期間須維持義守大學學籍並繳交本校每學期全額學雜費,免繳接待姐妹校學費(除部分自費訪學、美國迪士尼有薪實習或雙聯學位學程依合約規定繳交外)。

本合作校待遇:交換生免繳接待校學費;

雙聯學位學費約 HKD 120,000/年;

1. The host institution are responsible to provide accommodation for the exchange student.

2. Student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expenses。

義守大學六大出國交換與雙聯學位獎助學金體系(依《義守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計畫甄選辦法》、《義守大學學海助學金設置及甄選作業辦法》、《義守大學赴大陸校際交換獎學金辦法》及《義守大學學文助學金設置及甄選作業辦法》):(1)《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具中華民國國籍、操行 80 分以上無懲處、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於該系所該年級前 40% 或班排前 30%,補助 NT$ 50,000 以上);

(2)《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且前學期成績達系年級前 40% 或班排前 30%,補助 NT$ 50,000–300,000 以上);

(3)《義守大學學海助學金》(補助本校在籍學生[含港澳生、境外生]赴海外簽約姐妹校長期交換、修讀雙聯學位或短期交流,前學期成績達系年級前 50% 且通過英語畢業門檻,補助 NT$ 20,000–30,000 以上);

(4)《義守大學赴大陸校際交換獎學金》(補助本校學生[含陸生、港澳生、境外生]赴大陸姐妹校交換,修課全部通過補助 NT$ 4,000、部分通過補助 NT$ 3,000);

(5)《義守大學學文助學金》(含大陸短期交流團、暑期一個月學習團公費/部分公費補助,以及一學期大陸研修團[累計成績達全班前 50% 並通過校訂英檢與資訊檢測]);

(6)《歐盟 Erasmus+ 伊拉斯莫斯計畫獎學金》(補助獲選赴歐洲 Erasmus+ 締約姐妹校交換之學生)。

住宿資訊

獲義守大學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提名錄取後,可依 香港理工大學 國際事務處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國際學舍(學費與住宿待遇:交換生免繳接待校學費;

雙聯學位學費約 HKD 120,000/年;

1. The host institution are responsible to provide accommodation for the exchange student.

2. Student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expenses)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申請說明

步驟一(確認義守大學大二/碩一以上在學資格與 香港理工大學 語檢門檻,於每年 2 月或 8 月提出校內申請):確認具本校在學學籍(大二或碩一以上)且符合學業門檻(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及格(60分以上);

申請學海飛颺/惜珠者須前一學期成績達該系年級前 40% 或班排前 30% 且操行 80 分以上;

申請學海助學金/大陸研修團者須達全班前 50%)與外語標準(學術表現優秀、完成至少一年連續學習,並符合所選學程語言能力要求(IELTS 6.0 / TOEFL iBT 80);

1. Home Institution shall students of good academic performance and the student shall meet the required language proficiency of their choosen academic programme

2. Students must have completed at least one year of continuous study at their home institution),於第一梯次(每年 2 月至 3 月中旬,申請次學年第 1 學期秋季班出國)或第二梯次(每年 8 月至 9 月中旬,申請次學年第 2 學期春季班出國)向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報名。

步驟二(備齊校內甄選應繳文件經系所及學院核章後送交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檢附(1)義守大學學生赴境外交換研修申請表、(2)中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或系級排名百分比)、(3)有效外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TOEFL iBT / IELTS / TOEIC / JLPT / TOPIK)、(4)中英文讀書計畫與自傳、(5)教師推薦信、(6)交換生具結書(家長同意簽章)及《學分承認表(Credit Transfer Form)》。

步驟三(參加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書面審查與面試甄選,獲錄取後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或義守大學學海/大陸交換/學文獎助學金):通過校內甄選獲推薦為赴 香港理工大學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交換生或雙聯學位生後,同步檢附《獎學金申請資料單》、《行政契約書》與《獎學金具結書》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或校內學海助學金。

步驟四(由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向 香港理工大學 辦理官方提名並完成簽證、全額學雜費註冊、海外保險及返國學分抵免):配合接待校期限遞交入學與宿舍申請;

出國前完成義守大學全額學雜費註冊及海外全期醫療意外保險;

抵達接待校後繳交《國外抵達報告表(Arrival Report)》並每學期修習至少 9 學分(大陸研修團至少 16 學分);

返國後二週內繳交《返校手續單》、《學分抵免表》與 1,500 字以上《成果心得報告》及簡報檔。

課程限制

開放對象與學院:管理學院(BA)、國際學院(IC)、傳播與設計學院、觀光餐旅學院(義守大學具正式學籍之大學部(大二以上)及研究所(碩一以上)在學學生(延修生、休學學生及當學期畢業者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申請))。

依《義守大學學生赴境外交換研修甄選辦法》、《義守大學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及《義守大學與境外大學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規定:(1)基本資格(《赴境外交換研修甄選辦法》第 2 條):申請人須為具有本校學籍之大學部(大二以上)及研究所(碩一以上)在學學生;

延修生、休學學生及當學期畢業者,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提出申請;

(2)外語能力標準(《赴境外交換研修甄選辦法》第 2 條第 3 款):外語能力應符合交流學校之規定;

除赴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之學校外,如交流學校無外語能力規定,應以符合本校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標準(CEFR B1 / TOEIC 550 / TOEFL iBT 42 / IELTS 4.0)為原則;

(3)在學註冊與赴外修習學分下限(《赴境外交換研修甄選辦法》第 7 條及《學文助學金設置及甄選作業辦法》第 17 條):出國交流期間應維持本校學籍並依規定繳交本校每學期全額學雜費;

每學期修習課程以不低於 9 學分為原則(赴大陸結盟學校研修團每學期至少修習 16 學分以上),且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應符合及格標準(60 分以上);

(4)返國學分承認與抵免:出國前應填具《學分承認表(Credit Transfer Form)》經系所主管核章,返國後二週內繳交《返校手續單》、《學分抵免表》與 1,500 字以上《成果心得報告》及簡報檔辦理學分採認抵免;

(5)跨國雙聯學位:本校與英國諾丁漢特倫特大學、美國奧克拉荷馬州立大學、南伊利諾大學卡本岱爾校區、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香港理工大學、日本帝京大學、韓國又松大學 SolBridge 國際商學院、大陸四川大學、吉林大學、蘭州大學等校合作辦理 3+1、2+2、3+1+1 雙聯學位。

母校合作校/名額資料來源 · 合作校官方網站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school_sn
82
group
義守大學海外交換研修暨雙聯學位計畫(Exchange & Dual-Degree Program)
factsheet_url
https://www.polyu.edu.hk/geo/docdrive/PolyUExchangeLeaflet.pdf

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