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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 → 菲律賓

聯合基督教學院 (Union Christian College)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長榮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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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快速核對

母校與目的地

長榮大學 → 菲律賓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長榮大學修業滿一學年(含)以上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具正式學籍)

方案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長榮大學 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計畫(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計畫(英語組))

資料狀態

名單列載(請另確認本期受理時窗)

狀態說明

長榮大學國際處國際合作組公告合作姊妹校(長榮大學 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計畫(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計畫(英語組)));

3 名(116-1 秋季班出國,一學期至多一學年)。

母校受理時窗

受理中(依來源時窗)

名額與適用年度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5

來源申請梯次

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甄選(116學年度第1學期/第2學期出國交換)暨海外雙聯學位計畫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來源已列載,仍需確認適用年度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3 名(116-1 秋季班出國,一學期至多一學年)

申請資格與語言

可申請學院

管理學院、健康科學學院、人文社會學院、資訊暨設計學院、安全衛生科學學院、永續教育學院、環境教育國際實驗學院、神學院、PLUS學院、博雅教育學部

可申請學制

長榮大學修業滿一學年(含)以上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具正式學籍)

申請資格

開放對象:管理學院、健康科學學院、人文社會學院、資訊暨設計學院、安全衛生科學學院、永續教育學院、環境教育國際實驗學院、神學院、PLUS學院、博雅教育學部(長榮大學修業滿一學年(含)以上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具正式學籍))|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建議達 CEFR B1(含)以上

語言條件

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建議達 CEFR B1(含)以上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研修期間

一學期至一學年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甄選(2027-2028出國):2026年10月1日(四)至11月27日(五)17:00截止收件(12月11日面試、12月16日第一階段公告、12月31日正式錄取名單公告)

學期日期

第一學期(秋季班):約 8 月至 12 月;

第二學期(春季班):約 1 月至 5 月

學費與住宿

學費資訊

長榮大學在學註冊與學雜費規定(依《長榮大學赴外研修生作業要點》第 4 點及《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甄選簡章》):研修生於交換期間仍須辦理本校註冊手續並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非日間部一至四年級學生應比照日間部管理學院收費標準繳交全額學雜費,即學費新臺幣 37,910 元、雜費 8,300 元)。

本合作校待遇: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出國期間須完成長榮大學註冊並依規定繳納長榮大學全額學雜費。

長榮大學四大出國交換與短期交流獎補助體系(依《長榮大學推展學生國際學術交流獎補助辦法》及《短期交流補助作業要點》):(1)《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具中華民國國籍、赴非大陸港澳姊妹校交換 1 學期或 1 學年、前一學年度平均成績達 75 分或班排前 25%);

(2)《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且前一學年度平均達 75 分或班排前 25%);

(3)《長榮大學推展學生國際學術交流獎補助金》(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及格或班排前 50%,上述三項獎學金同一學制以補助一次為限且僅能擇一領取,114學年度截止日為 2026/02/09 17:00);

(4)《長榮大學短期交流補助作業要點》(補助海外短期進修、7–30 天文化交流或國際競賽,每人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 40,000 元、住宿費每日上限 1,600 元,每年 10 月及 3 月分兩梯次申請)。

住宿資訊

獲長榮大學國際處推薦錄取後,可依 聯合基督教學院 國際處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國際學舍(學費與住宿待遇:免繳接待姊妹校學費,出國期間須完成長榮大學註冊並依規定繳納長榮大學全額學雜費)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申請說明

步驟一(確認長榮大學修業滿一學年、前學年平均 70 分以上及 聯合基督教學院 語檢要求,並填寫線上報名表單):確認出國就讀時於本校修業滿一學年以上且符合學業門檻(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與外語標準(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建議達 CEFR B1(含)以上),於 2026/10/01–11/27 17:00 前完成線上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2kaidJJ8b4xwsPbu6)。

步驟二(備齊 9 項書面申請資料,紙本迴紋針裝訂送交國際處並將彩色掃描合併 PDF 寄至 exch@mail.cjcu.edu.tw):檢附(1)個人資料表(完成紙本簽章)、(2)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3)語文檢定證明影本、(4)家長保證書正本、(5)中英文或中日文自傳各一篇、(6)中英文或中日文讀書計畫各一份、(7)申請奧地利/西班牙/法國/德國/韓國學校者檢附二年內曾修讀相關語言課程證明、(8)其他有利審查資料、(9)本校專任或專案教師彌封推薦函二封(推薦函無須繳交電子檔)。

步驟三(參加 12/11 分組外語面試,並於 12/16 第一階段錄取公告後繳交錄取確認書):國際處於 2026/12/04 公告面試時間表、12/11 辦理面試(面試占 40%+書面審查占 60%),12/16 公告第一階段錄取名單,錄取赴 聯合基督教學院 (Union Christian College) 同學須於 12/21 前繳交第一階段錄取確認書(12/31 公告最終錄取名單),並參加「交換生英語加強課程」(第 1–9 週)或日語會話練習。

步驟四(簽署《赴外交換學生行政契約書》、向姊妹校遞交入學申請並申請學海飛颺/惜珠或校內交流獎補助金):獲提名後繳交姊妹校入學申請文件與家長同意公證之《長榮大學赴外交換學生行政契約書》,同步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或《長榮大學推展學生國際學術交流獎補助金》;

抵達接待校兩週內回報選課清單(每學期至少修習 9 學分或 3 門課,且至少 6 學分或 2 門課及格),返國後一個月內繳交 2,000 字以上中文心得報告及 400 字以上外文心得報告並辦理學分抵免。

課程限制

開放對象與學院:管理學院、健康科學學院、人文社會學院、資訊暨設計學院、安全衛生科學學院、永續教育學院、環境教育國際實驗學院、神學院、PLUS學院、博雅教育學部(長榮大學修業滿一學年(含)以上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具正式學籍))。

依《長榮大學 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甄選簡章》、《長榮大學赴外研修生作業要點》及《長榮大學學生出國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規定:(1)基本資格:出國就讀時須於本校修業滿一學年(含)以上,且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境外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

(2)校內甄選評比(總分 100%):「面試 40%」(英韓組採英韓文面試、英語組採英文面試、中文組採中文簡報與面試、日語組採日文面試)+「書面資料 60%」(前一學年度操行成績 10%+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 10%+自傳及讀書計畫 15%+語文證明 10%+其他相關資料 15%);

(3)錄取後語文培訓義務:除日語組與中國地區外,錄取生均須參加並通過語文教育中心開設之「交換生英語加強課程」(第 1 週至第 9 週),日語組須參加應用日語學系每週辦理之日語會話練習;

(4)赴外選課下限與返國學分抵免(《赴外研修生作業要點》第 9 點第 8 款、《出國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第 6 點及《行政契約書》第 8 條):交換期間每學期選課不得少於相當本校 9 學分或 3 門課程(不含體育課),且及格學分不得少於 6 學分或 2 門課程;

返國後於規定期限內持國外成績單正本及修業大綱向系所及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學分採認抵免;

(5)跨國雙聯學位(《海外雙聯學制實施辦法》第 5–6 條):學士班於兩校修業時間合計至少滿 32 個月(各校至少滿 16 個月)、碩士班合計至少滿 12 個月、博士班合計至少滿 24 個月,且於兩校修習學分數各須達畢業總學分數 1/3 以上。

母校合作校/名額資料來源 · 合作校官方網站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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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校級國際交換生計畫(英語組)

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

長大其他同國家合作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