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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 → 美國

麻州海灣社區大學 (Massachusetts Bay Community College)交換與研修資訊

此頁適用母校:真理大學。不同母校或方案的規定可能不同,請逐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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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快速核對

母校與目的地

真理大學 → 美國

可申請學制(各方案可能不同)

真理大學具正式學籍且就讀滿一學年以上之大學部(大二以上)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在學學生

方案資料狀態

歷史/參考資料

核對順序

先確認母校當期甄選,再核對合作校方案;

提名、錄取與名額確認是不同步驟。

真理大學校級出國交換研修計畫(美國地區國際學術交流締約姊妹校)

資料狀態

歷史/參考資料

狀態說明

真理大學國際事務中心公告合作姊妹校(真理大學校級出國交換研修計畫(美國地區國際學術交流締約姊妹校));

依兩校當期交流協議辦理。

母校受理時窗

已截止

名額與適用年度

來源適用學年度

115

來源申請梯次

115–116學年度真理大學國際事務中心姊妹校交流計畫

當期名額確認狀態

參考名額

來源列載名額(請連同狀態閱讀)

依兩校當期交流協議辦理

申請資格與語言

可申請學院

人文學院、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管理與資訊學院、財經學院

可申請學制

真理大學具正式學籍且就讀滿一學年以上之大學部(大二以上)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

開放對象:人文學院、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管理與資訊學院、財經學院(真理大學具正式學籍且就讀滿一學年以上之大學部(大二以上)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在學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全班前 50% 為原則,且操行分數達 80 分以上(依《真理大學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辦法》第 4 條)|TOEFL iBT 61 / IELTS 5.5

語言條件

TOEFL iBT 61 / IELTS 5.5

研修期間與申請期限

研修期間

一學期或一學年

來源列載申請期限

依真理大學國際事務中心公告期程辦理

學期日期

秋季學期(Fall Semester):約 8 月中下旬至 12 月中旬;

春季學期(Spring Semester):約 1 月中旬至 5 月中旬

學費與住宿

學費資訊

真理大學在學註冊、行政處理費與學雜費規定(依《真理大學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辦法》第 9 條及《學生出境修習學分實施辦法》第 4 條):報名時需繳交新臺幣 3,000 元行政處理費;

交換生出國期間仍需在本校完成註冊並繳交真理大學全額學雜費(除韓國梨花女子大學、韓國崇實大學、日本昭和女子大學、西班牙赫羅納大學觀光學院 EUHT StPOL、澳洲麥覺理大學及英美雙聯學位依兩校協議需負擔對方全部或部分學雜費外,其餘交換姊妹校免繳對方學費)。

本合作校待遇:依兩校學術交流協議辦理。

真理大學六大出國交換、專業實習與國際交流獎助學金體系(依《真理大學「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計畫校內甄選簡章》、《真理大學「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校內甄選簡章》及國際事務中心學 P-509、P-510、P-513、P-526 獎學金辦法):(1)《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平均達 75 分或班排名前 30%,英語組通過 GEPT 中高級初試 / TOEFL iBT 57 / IELTS 5.0 / New TOEIC 750、日語組 JLPT N2、韓語組 TOPIK 2 級,每人補助 NT$ 50,000–300,000);

(2)《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相關補助證明且符合學海成績與語檢標準之勵學優秀生,補助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國外學費及生活費);

(3)《教育部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海外實習獎學金》(赴海外企業機構連續實習 30 日以上[印尼 25 日以上],含教育部補助款及學校 20% 以上配合款);

(4)《真理大學國際交流交換學生獎學金(學 P-510)》(補助赴國外姐妹校就讀滿一學年且成績總平均及格之交換生:赴東亞、東南亞、澳洲地區最高獎勵 NT$ 15,000;

赴歐洲、美洲地區最高獎勵 NT$ 40,000;

於回國後次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檢附申請表、機票黏貼表[抬頭:真理大學、統編:37301008]及成果報告書申請);

(5)《真理大學國際交流海外語言文化研習團獎學金(學 P-509)》(補助參加國際事務中心寒暑假海外研習課程且前學期修滿 12 學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6)《真理大學國際交流海外志工獎學金(學 P-513,每人最高 NT$ 20,000)》及《國際交流特殊貢獻獎學金(學 P-526,每年 4/1–5/15 申請)》。

住宿資訊

獲真理大學國際事務中心提名錄取後,可依 麻州海灣社區大學 國際事務處指引申請校內外學生宿舍或國際學舍(學費與住宿待遇:依兩校學術交流協議辦理)

申請步驟、文件與課程限制

申請說明

步驟一(確認真理大學就讀滿一學年資格、班排前 50% 門檻與 麻州海灣社區大學 語檢要求,按梯次向系所及國際事務中心報名):確認符合《真理大學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辦法》第 4 條規定(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大二以上或研究所碩二以上在學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全班前 50% 且操行達 80 分以上),於各梯次截止日前(春季班前一年 9–10 月、日本一學年交換每年 11 月下旬、秋季班當年 3 月上旬)提出申請。

步驟二(備齊校內甄選 1~9 項文件正本 1 份、影本 6 份,並繳交新臺幣 3,000 元行政處理費):先攜帶正本至行政大樓 4 樓國際事務中心確認無誤後,依序排列繳交(1)報名表、(2)系主任同意書、(3)家長連帶保證書與交換生履行義務同意書、(4)履歷表及自傳、(5)1,000 字以上出國學習讀書計畫(日本組須以日文及中文各繕打一份)、(6)本校教師推薦信一封、(7)語言能力證明影本、(8)前一學期成績單、排名證明書及歷年中文成績單、(9)國際事務中心志工服務時數證明及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步驟三(經所屬系所書面初審及交換學生審查委員會複審/面試,獲錄取後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或校內國際交流獎學金):通過教務長、國際事務中心主任、教與學發展中心主任及各院代表組成之「交換學生審查委員會」評選錄取後,由國際事務中心辦理向 麻州海灣社區大學 (Massachusetts Bay Community College) 之官方提名,並可同步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

步驟四(完成姊妹校入學申請、簽證保險與真理大學全額學雜費註冊,出國每學期修習至少 9 學分,返國辦理學分抵免與獎學金核銷):出國期間維持真理大學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每學期至少修習 9 學分;

返國後依《學生出境修習學分實施辦法》填送境外校際選課暨成績報告單辦理學分採認(最高採認畢業學分 2/3),並於次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檢附機票票根正本、電子機票、購票證明及心得報告申請《真理大學國際交流交換學生獎學金》(東亞/東南亞/澳洲最高 NT$ 15,000、歐美最高 NT$ 40,000;

學海受獎生於返國後二星期內上傳 1,500 字心得報告與問卷)。

課程限制

開放對象與學院:人文學院、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管理與資訊學院、財經學院(真理大學具正式學籍且就讀滿一學年以上之大學部(大二以上)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在學學生)。

依《真理大學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辦法》(教-P-806)、《真理大學學生出境修習學分實施辦法》及《真理大學與境外大學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規定:(1)基本資格(《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辦法》第 4 條):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所在學學生,須曾在本校就讀滿一學年以上(即大二以上、碩二以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全班前 50% 為原則且操行分數達 80 分以上,非本國國籍學生不得申請原屬國家交換學生;

(2)外語能力標準(《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辦法》第 5、8 條):擬申請至日本姊妹校交換者需檢附三年內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JLPT N2 以上;

日本多摩大學可憑 JLPT N2 或 TOEIC 600 以上),澳洲麥覺理大學要求 IELTS 6.5(單科 6.0)及 WAM 60,英國密德薩斯大學與西英格蘭大學雙聯學制要求 IELTS 6.0–6.5;

(3)在學註冊、行政處理費與修課學分下限(《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辦法》第 6、9 條及《學生出境修習學分實施辦法》第 4、6 條):報名時需繳交新臺幣 3,000 元行政處理費,交換期間仍需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

研修期間不得低於一學期、最高以一年為限,每學期修習課程以不低於 9 學分為原則,出境修習科目學分最高不得超過應修畢業學分數之三分之二;

(4)跨國雙聯學位(《與境外大學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第 8 條):本校與英國密德薩斯大學(Middlesex University London,3+1 學士雙聯、1+1 碩士雙聯、3+15 個月學碩雙聯)、英國西英格蘭大學(UWE Bristol,3+1 學士雙聯、4+1 學碩雙聯)、西班牙赫羅納大學附設桑特波爾廚藝觀光學院(EUHT StPOL,觀光事業學系碩士班 1+1 雙聯)及美國明州西南州立大學(SMSU)合作辦理雙聯學位。

母校合作校/名額資料來源 · 合作校官方網站

歷史/參考資料(非本期已確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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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地區國際學術交流締約姊妹校

延伸比較與申請準備

真理其他同國家合作校